
东汉 时 会稽郡 上虞县 人。相传其父五月五日迎神,溺死江中,尸骸流失。 娥 年十四,沿江哭号十七昼夜,投江而死。世传为孝女。 清 王端履 《重论文斋笔录》卷四:“苗山窆石共千古,是时黄绢无 曹娥 。” 鲁迅 《朝花夕拾·后记》:“ 曹娥 的投江觅父,淹死后抱父尸出,是载在正史,很有许多人知道的。”参阅《后汉书·列女传·孝女曹娥》、《世说新语·捷悟》 刘孝标 注引 晋 虞预 《会稽典录》。
曹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著名的孝女形象,最早见于东汉时期的历史记载。根据《后汉书·列女传》记载,曹娥是会稽上虞(今浙江绍兴)人,其父曹盱在汉安二年(143年)端午日迎潮神时溺亡,年仅十四岁的曹娥沿江哭寻十七日未果,最终投江殉父。五日后,父女尸体相拥浮出水面,乡人感其孝义,立碑纪念,史称"曹娥碑"【来源:国学网《后汉书》电子版】。
该典故被历代文人引用,如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捷悟》记载曹操与杨修解读曹娥碑背"黄绢幼妇,外孙齑臼"八字隐语的轶事,形成"绝妙好辞"的成语典故【来源:中华典藏网《世说新语》】。唐代以降,曹娥形象被纳入官方礼制,宋哲宗元祐年间敕封"灵孝夫人",清雍正年间列入官方祀典【来源: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宋史》】。
在汉语词汇体系中,"曹娥"已成为孝道文化的象征符号,《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孝女的典型",常用于形容至纯至孝的行为。现代汉语中衍生出"曹娥江""曹娥街道"等地理名称,其故事被编入《二十四孝》改编版本,成为传统伦理教育的经典案例【来源:汉典网】。
曹娥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孝女典范,其词义包含历史典故和文化象征两层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曹娥(约143年逝世)是东汉会稽郡上虞县(今浙江绍兴上虞区)人。据和记载,其父曹盱在端午日迎潮神时不慎溺亡,年仅14岁的曹娥沿江昼夜哭号寻父十七日未果,最终投江殉父。五日后,她的遗体背负父亲尸骸浮出水面,被后世奉为孝道楷模。此事件载入《后汉书·列女传》,成为官方正史认可的孝行典范。
将曹娥与《红楼梦》人物关联,但权威史料(如、9)及正史均未支持此说法,推测为后世文学创作中的巧合命名,需结合语境区分历史真实与文学虚构。
曹娥庙(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曹娥墓等遗迹至今保存,农历五月廿二日当地仍举办“孝女庙会”纪念她。其故事在东亚儒家文化圈中广为人知,成为传统伦理教育的典型案例。
如需进一步考证细节,可参考《后汉书》原始记载或绍兴地方志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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