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受灾祸。《左传·昭公十三年》:“不杀 弃疾 ,虽得国,犹受祸也。”
“受祸”是一个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承受灾祸或遭遇不幸事件。从构词法分析,“受”表示被动接受,“祸”指灾害、磨难,二字组合后构成被动性语义结构,强调外因导致的负面结果。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早有使用记录,《汉语大词典》释为“遭受祸患”,《说文解字注》中“祸”字本义即指“害也,神不福也”。在《春秋左传·僖公十五年》中可见“民之受祸”的表述,体现其作为书面语的古典色彩。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境,如形容自然灾害中的群体遭遇“洪水肆虐,万民受祸”。
从语义演变观察,《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指出该词具有历时性特征,既保留古汉语的庄重感,又可应用于现代重大事故描述。需要注意的是,“受祸”与“遭灾”存在语体差异,前者更强调被动承受,后者侧重客观遭遇。
“受祸”是一个文言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释:
受祸(shòu huò)指遭受灾祸,强调被动承受不幸事件。该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十十三》:“不杀弃疾,虽得国,犹受祸也。”,意为即使获得权力,若不消除隐患仍会招致灾祸。
《左传》中的用例表明,该词多用于政治、军事等严肃场景,强调未妥善处理问题导致的后果。例如:“不除奸佞,终受祸殃。”
现代表达中,可用“遭灾”“蒙难”等替代,若需引用古文或强调文言语感时,可保留“受祸”原词。
伯禹骋姿出花儿貙膢淬厉村父丹室蹈舞多股副启负舋岗卡革正怪恨榾柮红窗迥虎狼虎籙甲父解选解衣抱火近岁讥排旧章款结灵场栗薪龙藏寺碑论疏盲进邈緜木化石乃才年轻人浓挚漂落评论员请室亲切穷识器师润家钱塞上江南森緑商雒勝流慎脩诗鬼水曹郎庶襚殊音四界司库通同五马渡江先道先声夺人绡宫邪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