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 南汉 地方主事者赠钱僚属,以代酒宴,其钱名润家钱。 宋 陶穀 《清异录·润家钱》:“ 南汉 地狭力弱,事例卑猥,州县时会僚属,不设席而分馈阿堵,号润家钱。”
“润家钱”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词汇,主要见于传统婚俗语境。该词由“润”“家”“钱”三字构成,“润”取滋养、补益之意,“家”指家庭,“钱”即财物,整体指代婚姻中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提供的财物资助,用以维系双方家庭关系,多见于闽粤等地的民间礼俗记载。
从词义演变看,“润家钱”可追溯至明清时期地方婚俗文献。据《福建通志·风俗篇》记载,清代闽南地区婚嫁时“男家馈女家财帛,谓之润家钱,以资女奁”,说明其最初与置办嫁妆相关。现代民俗学者徐华龙在《中国婚嫁习俗流变》中分析,这类财物既有补偿女方家庭养育之劳的意图,亦隐含巩固宗族联姻关系的功能。
需特别说明的是,该词未被收录于《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属于特定地域历史语境中的民间俗语。当代社会实践中,“润家钱”的具体形态已随时代变迁,转化为更具象征意义的礼仪程序。
“润家钱”是古代中国南汉时期(917年-971年)的一种行政惯例用语,具体指地方主事者以钱代替酒宴馈赠给僚属的财物,其名称和用途具有特定历史背景。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与用途
该词的字面含义为“润泽家用的钱”,实际指南汉州县官员在聚会时,不设酒宴款待下属,而是直接分发钱币作为替代。这种做法与南汉政权国力较弱、行政制度简化有关,既节省开支又避免繁琐礼仪。
历史背景与出处
根据宋代陶穀的《清异录·润家钱》记载,南汉因“地狭力弱,事例卑猥”,形成这种特殊惯例。南汉作为五代十国时期的地方政权,其财政能力有限,此类变通方式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
词语构成与发音
该词属于历史行政术语,现代已无实际使用场景,主要用于研究南汉时期的社会制度或古籍文献解读。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清异录》原文或相关五代十国财政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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