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mon-law marriage] 见“非正式婚姻”
事实婚姻(简称“事实婚”)是我国法律中的特殊概念,其定义和法律效力具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及构成要件,具体解释如下:
事实婚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群众公认为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若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
事实婚的法律认定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此前符合条件的受法律保护,此后需补办登记。其核心特征是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财产分配或重婚罪认定,可参考相关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
事实婚,是指两个人在没有通过结婚登记或举办婚礼的情况下,以事实上的夫妻关系生活在一起。事实婚并没有在法律上被认可为合法的婚姻形式,但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事实婚的法律地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事实婚的拆分部首是“事”和“女”,其中“事”部的拆分部首是“亅”,“女”部的拆分部首是“女”。整个词的拆分笔画是15画。
事实婚一词来源于中国大陆的一种婚姻形式,是中国背景下的现代词汇。在繁体字中,事实婚的写法为「事實婚」。事实婚这个词汇在近年来的社会发展中逐渐被广泛使用。
在古代汉字中,要表达事实婚这个概念并不常见。然而,可以通过拆解“事”字和“婚”字来找到一些类似概念的词语。比如,“事”字可以看作是“亅”(拆分部首)和“史”(左框),表示行动或事件的意思;“婚”字则表示结婚的含义。
1. 他们虽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已经过了多年的事实婚。
2. 事实婚在法律上可能无法获得和正式婚姻相同的权利和福利。
事实婚并没有和其他词汇组成更复杂的词组或短语。
事实婚的近义词可以是“同居”,表示两个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共同居住并过夫妻生活。
事实婚的反义词可以是“正式婚姻”,表示经过结婚登记和举办婚礼的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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