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轻罪重判或不当判刑而判刑。《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断罪﹞失於入者各减三等,假有从笞失入百杖,於所剩罪上减三等。”《资治通鉴·后周太祖广顺二年》:“大理卿 萧儼 恶 延巳 为人,数上疏攻之,会 儼 坐失入人死罪, 钟謨 、 李德明 辈必欲杀之。” 胡三省 注:“误入人死罪,谓之失入。”《宋史·查陶传》:“ 陶 执法深刻,用刑多失中,前后坐罚金百餘斤,皆以失入,无误出者。”
“失入”是中国古代法律术语,指司法官员在判决中将轻罪判为重刑,或将不应判刑的案件错误判刑的行为。以下为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律例原文或历史案件细节,可参考《唐律疏议》《资治通鉴》等古籍记载。
失入是一个动词,指的是不慎或无意地失去了进入或到达某个地方的机会或资格。
失入的拆分部首为"失"和"入",其中"失"的部首为"大","入"的部首为"入"。
失的笔画数为五画,入的笔画数为二画。
失入为现代汉语词汇,没有明确的古代出处。
在繁体字中,失入的写法没有变化,仍然为"失入"。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经历了演变和变革,失入的写法可能与现代略有不同。
然而,对于失入这个词来说,它并没有具体的古代写法变化的记录。
1. 他因为不慎迟到失入了面试的机会。
2. 小明错过了最后一班公交车,失入了回家的机会。
失意、失落、入场、入口、入学
错过、失去、失策
得到、获得、成功
爱财舍命安穆榜师颁朔背公营私鞭板边笥不蔓不支藏器待时草座册谥锤碎搭缝歹斗道答打拍貂皮豆猪烦溽概不由己改火甘餐攻歼广坐河献坏人心术华藻火焰草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狡弄胶清寄存器京堂瞌睡虫老甲鱼冷颤洛阳才子髦牛密筱穆然能梗排邻旁春齐姬情词弃躯屈事柔抚声价实是睡魔损阙特本体素忘命万无下横先买陷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