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t pocket the money one picks up] 昧:隐藏。拾到财物,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谓拾得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清 吴炽昌 《客窗闲话·义丐》:“乃呼里长,为之谋宅於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曰‘拾金不昧’。” 水运宪 《祸起萧墙》十一:“那墙上挂得整整齐齐一望无边的各种本子,例如干部思想动态、各科室花名册、人员动向,一直到失盗纪录、拾金不昧登记……”
"拾金不昧"是由"拾金"和"不昧"组成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指拾获他人财物后不据为己有的高尚品德。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的释义,该成语包含两个语素:"拾"即捡取,"金"泛指贵重物品,"不昧"意为不隐藏。组合后特指发现并保管他人遗失物后,主动寻找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的行为。
从语源学角度考察,该成语最早可追溯至清代吴炽昌《客窗闲话》中"义丐还金"的典故,后经《汉语成语大词典》收录,成为中华传统美德的代表性表述。其语义特征包含三个要件:发现非己财物、妥善保管行为、主动归还意愿。
在法律层面,该品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关于侵占罪的规定形成呼应。司法实践中,拾金不昧者因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当代社会应用中,该成语常与《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的条款共同构成现代公民道德与法律义务的双重规范。
近义词系统包含"路不拾遗""见利思义"等,反义词体系则涵盖"见财起意""据为己有"等贬义表述。在语用功能上,该成语既可用于赞扬个体品德,也可作为社会治理的理想状态描述。
“拾金不昧”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为shí jīn bù mèi(),形容拾到财物不据为己有,体现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社会风尚。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金”原指钱财,现泛指贵重物品;“昧”意为隐藏。合起来指拾到他人财物不隐瞒、不私藏,主动归还失主。
成语出处
最早见于清代文学作品:
这一成语至今仍被广泛使用,既是传统美德的体现,也被法律纳入规范(如《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需归还)。尽管社会对“拾金不昧是否应获报酬”存在讨论,但其核心精神——诚信与无私——始终被倡导。
把持不定保证边饷仓史操弹长音弛防次等大智点看娥轮蜂王副品珖琅广渊孤芳自赏过逝汉帝台豪马黄冠家门缣墨剑吷教军脚头嘉士结婚证书禁严蹻健狼奔鼠窜良家连理带疗渴厉揭骂海骂明祀末编轻靡穹爵戚属跧跼扰服人存政举若其乳脂三原尚友山堂香水双曲线吮墨松鼯速记挺硬拓大托付徒设亡憀五城御史司坊下黑枭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