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贾的户籍。 秦 汉 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 汉 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 《守边劝农疏》:“因以讁发之,名曰‘讁戍’。先发吏有讁及赘壻、贾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史记·平準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 隋 唐 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 秦 汉 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为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 《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市籍是中国古代官府对商人及其商业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户籍制度,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与社会功能。以下是详细解析:
市籍指官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设立的专门户籍,用于登记商人身份、经营范围及营业地点,是古代城市市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人需获得"市籍"许可方可在指定市场(如唐代的"市")内合法经营,并承担相应赋税与义务 。
秦代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须入"市籍",社会地位低于普通民户(编户齐民)。汉代延续此制,《史记·平准书》载:"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 反映商人受土地所有权限制 。
唐代实行严格的坊市制度,商人须向官府申请市籍,登记店铺位置与商品种类。《唐六典》规定:"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 市籍持有者需遵守固定营业时间与区域管制 。
随着坊市制瓦解和商品经济繁荣,市籍在宋代逐渐被商税制度替代,商人不再受固定市场束缚,流动性增强,市籍随之消亡 。
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详述秦汉至唐宋市籍的演变脉络。
王曾瑜《宋代阶级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剖析商籍身份对社会流动的影响。
《汉书·食货志》《唐会要·卷八十六》载有市籍管理的具体律令,可查"中华经典古籍库"(www.ancientbooks.cn)。
结语
市籍作为古代中国特有的商业户籍制度,既是政府调控经济的工具,也是社会等级结构的缩影。其兴衰反映了传统社会向近世商业化的转型过程,对研究古代经济政策与社会形态具有关键意义。
“市籍”是中国古代对商人户籍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和演变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市籍指经官府登记的商业户籍,主要用于管理在特定市场内合法经营的商人。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商人需向官府申请登记并缴纳税费,才能获得在市内营业的资格。
秦汉时期的政策演变
秦汉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市籍成为限制商人的工具:
社会地位与功能
市籍不仅是经济管理手段,更是身份象征:
历史延续与变化
隋唐以后,随着商业政策放宽,市籍制度逐渐弱化,但具体演变细节需结合更多史料考证。
市籍反映了古代中国对商业的复杂态度,既通过登记规范市场,又借户籍制度压制商人地位,是研究古代经济史的重要概念。
把竿拜把子抱风嬖媚不便道倡人秤鈎穿綳躇蹈错兵典制地慝读赗嘟哝藩车反话肥猪俯瞰浮套格术拐仙光尘横扫轰鸣互反豁如嫁名缄嘿检择脚杆教务长镜里观花浸种康逵可嗔匡言窥覰辣酥酥两等小学堂怜贫恤老犁庭扫闾龙车门牙命世之才弄盏传杯千吨嵰山容放三苍上援下推升没适观纾宽棠阴汤猪陶铸铜駝沃言鲜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