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兵。《资治通鉴·后梁均王贞明三年》:“﹝ 渝关 ﹞旧置八防御军,募土兵守之……土兵皆自为田园,力战有功则赐勋加赏。”《水浒传》第二四回:“ 武松 道:‘教嫂嫂生受, 武松 寝食不安;县里拨一个土兵来使唤。’” 明 朱国祯 《涌幢小品》卷十二:“选民丁之壮者编成什伍,号为土兵。”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一:“而后知 明 人之徵土兵,亦犹本朝之募乡勇。”
"土兵"一词在汉语中属于历史军事术语,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均需结合具体历史语境理解:
一、明代地方性武装力量(核心含义)
指明代由地方官府征调、组织并统领的本地籍民兵或地方军。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土兵是相对于朝廷派出的正规军(称为“客兵”或“官军”)而言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地方治安、协助守城或参与区域性军事行动。其成员多为当地农民或乡勇,装备和训练水平通常低于正规军,但熟悉本地环境。这一含义在《明史·兵志》等史料中频繁出现,例如记载地方卫所“率以土兵充之”。
二、清代少数民族士兵(引申含义)
在清代文献中,“土兵”有时特指由西南、西北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土司统领的地方武装力量。这些士兵多来自当地部族,受中央政权认可或委任的土司管辖,承担戍边、平叛等任务。其组织形态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如《清史稿》中提及的“土兵”即属此类。该用法强调其“土著”属性,区别于朝廷的八旗、绿营等正规军队。
总结
“土兵”的本质特征在于“本地征召、地方属性、非正规性”。其具体指代需结合朝代背景判断:明代泛指地方民兵,清代常指少数民族土司武装。该词反映了中国古代“因地制宜”的军事组织形式,是研究古代兵制与地方治理的重要概念。
参考资料依据
“土兵”是中国古代对地方性非正规武装力量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和特点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演变,以下从多个维度进行详细解释:
土兵是由地方民众组成的非正规军事力量,主要特点包括:
起源(宋元时期)
明朝鼎盛期
明末衰落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战役或制度细节,可参考《明史·兵志》或地方志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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