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下通行的丧礼。《论语·阳货》:“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五》:“存者不至於伤生,逝者不至於甚痛,谓之达理,以贯通丧。”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名教》:“ 唐 氏 五代 之乱,教化之事久缺, 雍 熙 初,始勑羣臣用通丧之制。”
通丧是古代汉语中的特定礼制概念,指全社会共同遵循的丧礼规范,主要包含三重含义:
指帝王或特定社会阶层去世时,全国统一执行的哀悼礼仪。据《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周代礼制要求“凡邦国之大丧,令祀天地鬼神”,此时全民需停止娱乐活动以示哀悼。东汉郑玄注《周礼》时强调“通丧”的核心在于“上下同哀”,体现礼制的普遍约束性。
特指古代官员与平民共同遵守的三年守丧期限。《礼记·丧服四制》明确“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孔子在《论语·阳货》中亦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此制要求子女为父母守孝三年,期间禁绝婚嫁、宴乐等行为,唐代孔颖达疏解《礼记》时指出其目的在于“教民孝悌,维系人伦”。
广义指通行于社会的丧葬礼仪准则。《仪礼·丧服》详细记载了服丧的等级与行为规范,如“斩衰”“齐衰”等丧服制度。清代学者孙希旦在《礼记集解》中“通丧者,礼之达于天下者也”,强调其作为社会共同伦理准则的功能。
现代汉语中,“通丧”一词已罕用,但《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仍收录其古义,释义为“全国通行的丧礼”。当代研究多聚焦于其对传统社会结构与伦理观的影响,如彭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指出通丧制度是“宗法社会维系血缘伦理的核心机制”。
文献依据:
“通丧”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与丧礼制度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上下通行的丧礼,即全社会共同遵循的丧葬礼仪规范。这一概念最早见于《论语·阳货》:“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强调丧礼的普遍适用性。
古代礼仪制度
通丧在《仪礼》中被称为“赴告”,即派人以口头形式向亲友通告丧事();宋代《朱子家礼》则发展为“讣告”,通过书面文书通知()。
历代演变
礼制象征
通丧体现了古代社会对孝道和伦理的重视,如《论语》中“三年之丧”被视为道德标准()。
文学引用
宋代诗词中常以通丧表达礼法传承,例如刘克庄诗句“通丧缟素三年”()。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典籍、礼仪制度及文学引用,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仪礼》《朱子家礼》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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