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常的规格;普通的等级。《后汉书·南匈奴传》:“其南部斩首获生,计功受赏如常科。”《三国志·魏志·任城威王彰传》:“一日一夜与虏相及,击,大破之,斩首获生以千数。 彰 乃倍常科大赐将士,将士无不悦喜。”《旧唐书·刘兰传》:“刑典自有常科,何至於此!” 宋 王安石 《敕牓交趾》:“爵禄赏赐,当倍常科。”
(2).谓一般科第。 唐 殷璠 《河岳英灵集》 高适 诗评语:“事性拓落,不拘小节,耻预常科,隐迹博徒,才名自远。” 清 薛福成 《选举论》中:“然则今之取士宜如何?曰常科之外,宜开特科。”
"常科"是汉语中的多义词组,其核心含义可从两个维度解析:
一、科举制度中的常规考试体系
指隋唐至清代定期举行的标准化选拔考试,与"制科"(皇帝特设的临时考试)形成制度性对应。主要包含进士科、明经科、明法科等固定科目,其中进士科最为重要,成为士人入仕的主要途径。考试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三年举行一次,形成中国古代文官选拔的核心机制。
二、社会规范中的恒常准则
引申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常规法则,《汉语大词典》释义为"通常的规范",强调事物运行中相对稳定的标准范式。如《宋史·选举志》所述"立经义、诗赋为两科,此常科也",此处即指科举考试的标准设定模式。
注:文献来源依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武汉大学出版社)、《二十四史校注》(中华书局)等权威典籍。
“常科”一词在不同历史语境中有多重含义,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类:
基本含义
指“通常的规格”或“普通的等级”,多用于古代文献中。例如《后汉书》提到“计功受赏如常科”,即按常规标准论功行赏。宋代王安石也曾用“倍常科”表示超出普通等级的赏赐。
历史应用
汉代选拔官吏时,“孝廉”作为察举常科的重要科目,要求官员兼具孝道与清廉。
唐代科举体系
常科是唐代科举的主要形式,与临时性的“制举”相对。科目多达50余种,包括秀才、明经、进士等,其中以明经(考儒家经典)和进士(考诗赋、时务策论)最为重要。进士科录取率仅约1/60,难度极高。
发展与演变
现代语境中,“常科”偶被引申为“持续学习、进步的状态”(如),但此用法缺乏广泛认可,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该词核心含义围绕“常规标准”与“科举科目”展开,需结合历史背景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后汉书》《唐会要》等古籍,或查阅科举制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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