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资”是汉语中具有明确法律属性的经济术语,指由单一投资主体独立出资并承担全部经营责任的商业组织形式。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义,“独资”指“单独投资经营,不与他人合股”,强调资本来源与责任归属的单一性特征。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明确定义:“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该定义包含三个核心要素:单一自然人主体、财产完全所有权、无限责任承担。
在商业实践中,商务印书馆《现代经济词典》补充说明,独资企业具有“设立程序简单、决策效率高、利润独享”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融资渠道受限、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天然局限。这种经营形态常见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工作室等小微经济实体。
《辞海(第七版)》从词源学角度指出,“独”字在甲骨文中已具独立、单一之意,“资”则源于《说文解字》的“货也”,二字组合精确传达了“以独立资本开展经营”的语义内涵。该词在现代商业语境中既保持古汉语的构词逻辑,又融入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特征。
独资是指由单一自然人或一方投资者独立出资设立并经营的企业形式,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归投资者所有。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外商独资
指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单独投资或收购企业,独立经营,属于国际直接投资形式。企业资产和利润归外国投资者所有,常见于跨国企业拓展市场或获取资源。
个人独资企业
由单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财产归个人所有,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类企业常见于零售、手工业等领域。
优势 | 劣势 |
---|---|
利润独享,无需分配 | 融资渠道有限,依赖个人资金 |
决策高效,无需多方协商 | 无限责任可能影响投资者个人财产 |
适合小规模经营,管理成本低 | 企业存续受投资人个人因素影响较大 |
如需更详细的分类或法律条款,可参考《个人独资企业法》或外商投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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