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庭中照明的火炬。《诗·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周礼·秋官·司烜氏》:“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 郑玄 注:“坟,大也。树於门外曰大烛,於门内曰庭燎,皆所以照众为明。” 明 宋濂 《孔子庙堂议》:“古者朝覲会同与凡郊庙祭饗之事皆设庭燎,司烜共之,火师监之,其数则天子百,公五十,餘三十,以为不若是则不严且敬也。”《红楼梦》第十八回:“﹝ 贾妃 ﹞于是进入行宫,只见庭燎绕空,香屑布地,火树琪花,金窗玉槛。”
庭燎是古代中国宫廷举行重大典礼时在庭院中点燃的大型火炬,具有特定的礼仪功能和象征意义。以下从形、音、义三方面详释:
二字组合指“庭院中点燃的燎火”,特指礼制性火炬。
庭燎是周代诸侯朝觐天子或宫廷祭祀时的仪仗用具。《周礼·秋官》载:“凡邦之大事,共坟烛庭燎”,郑玄注:“树于门外曰大烛,于门内曰庭燎”,表明其用于夜间典礼照明,兼具彰显威仪的作用。
依《诗经·小雅·庭燎》描述:“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孔颖达疏称其“以苇为中心,布以薪,高丈余”,可见为巨型火炬,燃烧时火光可照亮整个宫廷。
庭燎作为周礼的具象载体,既是照明工具,更是王权与礼制的象征,其形制、使用规范及文化内涵,深刻体现了古代中国的等级制度与祭祀传统。
“庭燎”是古代宫廷中用于照明的火炬或大烛,常见于祭祀、朝会等重要场合。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庭燎”指古代庭院内点燃的大型照明工具,通常由松、竹、苇等植物捆扎成束,浸油或燃烧松柴制成,铁制叉杆支撑,立于庭院中。其名称中“庭”指庭院,“燎”意为燃烧的火炬。
多数文献注音为tíng liáo,但部分资料标注tíng liào,可能存在地域或朝代差异,建议以主流读音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庭燎》诗文赏析或历史演变,可查阅《诗经》相关注解或周礼研究资料(参考、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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