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时掌管文贴的行政组织。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十二:“贴司, 建隆 初,诸州惟有私名书手,在京及监司,即置贴司…… 绍兴 五年,州县贴司,每案不得过五人。二十七年,言者请以吏额之半置贴司。”
由于未搜索到与"贴司"相关的权威在线词典释义或学术文献来源,目前无法提供符合(专业性、权威性、可信度)原则的详细解释。该词属于古代官职术语,建议参考以下纸质权威文献获取准确释义: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收录大量古汉语词汇,可查询"贴司"在宋元时期的官职定义及用例。
《宋史·职官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记载宋代职官制度,"贴司"作为地方官府文书吏员,其职责与品级有明确规范。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提供历史职官的系统解释,包含"贴司"在宋金元时期的演变脉络。
建议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查阅上述文献以获取权威释义。未来若发现可靠在线来源,将补充相关引用。
“贴司”是宋代行政体系中的一种吏员职位,主要负责文书处理及行政事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职能定位
贴司属于地方或中央监司中的基层办事人员,主要掌管文书的起草、整理及存档。其工作性质接近现代的文员或档案管理员,但无正式官员品阶,属于“吏”而非“官”。
历史背景与设置
人员来源与地位
贴司多通过招募或轮差从民户中选拔,无固定俸禄,地位低于正式官员,属于“府史胥徒”类的基层办事群体。这一设置反映了宋代官僚体系中“官少吏多”的特点。
相关文献记载
宋代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十二详细记录了贴司的职能演变及人数限制,是研究该职位的重要史料。
贴司是宋代行政体系中负责文书管理的基层吏员,其设置体现了古代官僚制度的分工细化。如需进一步了解宋代官制差异,可参考中的官吏区分论述。
百岁之盟暴慠巴渝舞兵官弊帚千金不可耐厕匽长飙倒着打甚不紧得标电流星散东拉西扯方伯谦桂华锢寝鸿融黄种昏头搭恼瘕疵僭忒衿带旌帛精修机素厩闲哜喳课易灵址箖箊力气黎丘鬼留邸蒙古儿明晨冥眴目连救母牛铎飘迹陴堞贫虚祈衈却论颯爽沙模儿铜钱神版首脑淑艾双糖耍私情死限素位而行绹绞体骸投影仪屯蒙微阙狭长憢悍邪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