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天的惩治。《书·皋陶谟》:“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后以王师征伐为“天讨”,意谓禀承天意而行。《后汉书·光武帝纪赞》:“神旌乃顾,递行天讨。” 唐 杨炯 《青州刺史齐贞公宇文公神道碑》:“ 鲁 伯禽 始得征伐, 周穆王 遂行天讨。”《封神演义》第六七回:“今大王行弔民伐罪之师,正代天以彰天讨,救民于水火。” 清 陈梦雷 《题宁海将军白沙受降图》诗:“天讨原无敌,王师自有真。”
“天讨”是一个汉语词汇,源自古代文献,常用于描述上天的惩罚或天谴,强调一种超自然的正义裁决。从汉语词典角度解释,其核心含义指代上天对人间罪恶的惩治,体现了传统中国文化中“天人感应”的观念。以下从词义、用法和相关背景进行详细阐述。
“天讨”由“天”(指上天或自然界)和“讨”(意为征伐、惩治)组合而成,整体意指上天对不义行为的惩戒。在权威词典中,该词被定义为“上天的惩罚”,常用于形容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被视为天意报应的现象。例如,在历史语境中,王朝更迭或重大灾祸常被解释为“天讨”,以警示人类遵守道德规范。这个词强调被动承受,而非主动行为,体现了古人对宇宙秩序的敬畏。
“天讨”多用于书面语或成语中,常见于历史典籍和文学作品。其用法往往带有警示或道德教化意味,例如:
“天讨”的词源可追溯至先秦典籍,如《尚书》中“天讨有罪”的记载,反映了儒家“天命”思想。它融入道家“天道”概念,成为中华文化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象征。在历史演变中,该词常用于解释王朝兴衰,如明朝灭亡常被归因于“天讨”,以强化统治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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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讨”是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天讨”指上天的惩治,源自《尚书·皋陶谟》中“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的记载。古代认为天象或自然规律与人类行为相关,恶行会招致天降惩罚,如《后汉书》中“递行天讨”即指代顺应天意的征伐行动。
部分文献(如)提到“天讨”可指自然灾害,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典籍,可能为引申或文学化表达。主流解释仍以《尚书》及史书注解为准。
如需更深入的历史用例或语义分析,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古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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