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蹋蹄”。亦作“蹋踶”。歌舞时以足踏地为节。《南史·王神念传》:“ 胡太后 追思( 杨华 )不已,为作《杨白花歌辞》,使宫人昼夜连臂蹋蹄歌之,声甚悽断。”《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六·江陵乐一》:“不復蹋踶人,踶地地欲穿。盆隘欢绳断,蹋坏絳罗裙。”《太平广记》卷三七一引 唐 牛肃 《纪闻·窦不疑》:“有诸男女,或歌或舞,饮酒作乐,或结伴踏蹄。有童子百餘人,围 不疑 马,踏蹄且歌,马不得行。”
“踏蹄”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沉淀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马蹄踏地发出的声响”,常见于古代文学作品中。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踏”为足部动作,“蹄”指马足角质部分,组合后形成拟声词,用以模拟马匹行进时的节奏声。例如《乐府诗集·陌上桑》中“马蹄踏踏谁家子”,即通过声音描摹场景氛围。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踏蹄”属于“拟声+表形”的复合构词法,既模拟自然声响,又暗含动作意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词典》指出,该词在唐宋诗词中多用于渲染边塞、行旅等主题,如“踏蹄归去横烟晚”(《全唐诗》卷四百五十六),展现声景交融的艺术效果。
现代语境下,“踏蹄”仍保留其文学性,常见于历史小说及传统戏曲唱词中,用以增强场景的生动性。北京大学《新编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特别标注其属于“B级文学专用词汇”,建议在学术写作中配合具体语境使用。
“踏蹄”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与古代歌舞形式相关,具体解释如下:
指歌舞时用脚踏地打节拍的行为。该词在不同文献中常以异体形式出现,如“蹋蹄”“蹋踶”。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集体歌舞活动,常见于宫廷仪式或民间节庆,通过脚踏地面的节奏统一舞步与歌声。
需与提到的“马匹踩蹄”动作(指马后蹄踢伤前蹄的兽医术语)严格区分,二者属于完全不同的语义范畴。
建议结合《南史》《乐府诗集》等古籍原文进一步考察其文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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