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essential stipulation
blame; evildoing; have to; non-; not; wrong
【计】 negate; NOT; not that
【医】 non-
【法】 main clause; principal clause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中,"非主要条款"(Non-Essential Terms / Non-Fundamental Terms)指合同中不影响合同根本目的实现、不涉及核心权利义务的条款。其法律特征与实务意义如下:
一、核心定义与法律属性
指合同中除核心条款(如标的物、价款、履行期限等)外,其他辅助性、程序性或补充性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司法实践中将条款分为主要条款(Essential Terms)与非主要条款,后者通常不直接影响合同成立效力。例如:
• 通知方式、争议解决流程等程序性条款
• 非关键履约细节的补充说明
• 合同附件中的技术性规范
(来源:北大法宝《合同法释义》)
二、效力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指出,若当事人未就非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但已就标的、数量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且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合同仍成立。这体现非主要条款的补充性地位(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库)。
三、实务影响
四、权威术语对照
• 《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Non-Fundamental Term"指不影响合同根基的条款,违约时仅产生损害赔偿而非合同解除权(来源:律商网法律词典 )
• 布莱克法律词典强调:非主要条款的违反(Breach of Non-Essential Term)不赋予无辜方终止合同的权利(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合同的非主要条款是指对合同的成立和核心权利义务不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条款,它们主要涉及履行细节或补充性内容,即使缺失也不妨碍合同的有效性。以下从定义、特点、常见类型三方面展开解释: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等。非主要条款则是这些内容之外的补充性约定,例如合同份数、生效条件等。
示例:买卖合同中,货物的交付时间若未明确约定,双方可后续协商或按行业惯例履行,不影响合同效力;而保密条款则保障交易中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如需完整法律条文或案例参考,可查阅《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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