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 legal charge
simplicity
【医】 haplo-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医】 law
bear; burden; onus; responsibility; shoulder; tote
【经】 load; tax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单纯法律负担”指仅产生法律义务而不伴随对应权利的法律状态。其核心特征与英文对应如下:
义务单向性
指法律主体必须履行某项义务(如纳税、容忍相邻通行),但该义务不直接赋予其他主体对应的请求权。英文表述为"Pure Legal Burden" 或"Simple Legal Obligation",强调义务的绝对性(如《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中的容忍义务)。
无对价性
区别于双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如买卖双方互负义务),单纯法律负担不存在利益交换。英文术语"Unilateral Burden" 更突出其非互惠性(参考《合同法》基本原则)。
物权限制
所有权人容忍他人合理使用其财产(如地役权),英文称"Encumbrance on Property Rights"(《民法典》第372条)。
例:土地所有者允许他人通行其道路,但无权要求补偿。
公法义务
公民依法纳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条),英文对应"Statutory Duty",属典型的无对价负担。
概念 | 单纯法律负担 | 双务合同义务 |
---|---|---|
权利义务关系 | 仅义务,无对应权利 | 双方互负义务、互享权利 |
英文术语 | Pure Legal Burden | Mutual Obligations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物权编/公法规范 | 《民法典》合同编 |
在跨境法律文书中,建议采用分层表述:
注:部分参考来源因平台限制未显示链接,实际引用源自中国司法部法律法规库、北大法宝数据库及权威法律出版物。
“单纯法律负担”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1. 词义分解
2. 法律语境特征 该术语通常用于描述基础性法律义务,例如:
3. 与相关概念对比 ||单纯法律负担|一般法律义务| |---|---|---| |复杂性|单一明确|可能含附随条件| |主动性|被动接受|可能主动承担| |强制程度|不可协商|存在解释空间|
注:该术语的具体适用需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建议通过专业法律数据库查询案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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