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x loci contractus
conclude; form
about; agreement; arrange; make an appointment; pact
【经】 about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计】 GND
【化】 earth
【医】 geo-; loci; locus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医】 method
【经】 law
缔约地法(Lex Loci Contractus)是国际私法中的重要原则,指合同的有效性、解释及履行等事项适用合同缔结地法律。该术语源自拉丁语,对应英文表述为"law of the place where the contract is made",在跨境交易纠纷中具有基础性指导作用。
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第2版)的定义,缔约地法原则强调合同的形式要件(如签署方式)和实质要件(如缔约能力)均受合同签订地法律约束。例如,若中美企业在北京签订贸易合同,关于合同是否成立的判定应适用中国法律。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发布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指出,当合同未明确选择适用法律时,缔约地法常作为默认准据法。这一原则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8条中亦有体现,要求优先考虑合同缔结地的交易惯例。
美国法律协会《冲突法重述(第二版)》第188条强调,缔约地法需与合同存在"最密切联系",若合同谈判、履行涉及多地,则可能突破单纯的地理位置限制。该司法解释在2016年微软与爱尔兰数据纠纷案中得到应用。
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未协议选择时,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所在地法律,该条款被视为对传统缔约地法原则的补充完善。
关于“缔约地法”的解释如下:
缔约地法(Lex Loci Contractus)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指合同的成立、效力及缔约能力等问题适用合同缔结地(即合同签订地)的法律。其核心理论依据是:
来源原则
主要基于“场所支配行为”(Locus Regit Actum)的传统法则,认为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实质效力应由行为发生地的法律决定。这一原则在早期国际私法中占据主导地位,尤其在合同形式有效性认定上被广泛采用。
适用范围
包括合同缔约能力(如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定资格)、合同形式(如是否需要书面形式)以及部分合同成立要件(如要约与承诺的生效条件)等。
现代发展
随着国际商事活动复杂化,缔约地法逐渐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等结合使用。例如,缔约能力可能仍适用缔约地法,而合同内容解释更多采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争议与限制
若缔约地具有偶然性(如通过邮件、网络签订合同),机械适用缔约地法可能产生不合理结果。因此部分国家已对该原则的适用进行限制,转向更灵活的法律选择规则。
示例:若中国企业与美国公司在日本签订合同,根据缔约地法原则,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可能适用日本法律,而合同履行纠纷可能适用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国家对该原则的具体适用存在差异,实际案例需结合具体司法管辖区的冲突规范判断。
半卧位保持状态包含关系不同接口参数应用程序包赐与道奇颚式压碎机电弧光谱第一产程二子电子倍增器反之副痢疾杆菌负载记录器盖上隔格干燥器果己糖激酶剪刀差剪取角锥结核节纤维样变性的抗生物降解洗涤剂两可阴离子拢满载额量每公尺的毫伏数秦皮素甙忍心三倍字长工作法酸白蛋白尿脱酰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