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ctio in rem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计】 P
【化】 dyad
【医】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经】 vs
content; matter; substance; thing
【化】 object
【医】 agent
go; leave; of; somebody; something; this
appeal to; inform; tell
【法】 versus
对物之诉(Action in Rem)的法律释义
一、核心定义与法律属性
“对物之诉”指以特定财产(物)为直接对象、旨在确立对该财产的权利或地位的诉讼,而非针对特定个人(对人诉讼)。其核心特征在于:
二、汉英术语对照与法律语境
三、与“对人诉讼”(Action in Personam)的区分
对比维度 | 对物之诉(Action in Rem) | 对人诉讼(Action in Personam) |
---|---|---|
诉讼对象 | 特定财产 | 特定自然人/法人 |
判决效力范围 | 及于财产本身,约束任意第三人 | 仅约束诉讼当事人 |
主要目的 | 确权、物上救济 | 追偿债务、违约赔偿等 |
执行方式 | 拍卖财产、变更登记等 | 强制执行责任人财产 |
四、法律实践中的典型应用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未搜索到可验证的在线法律数据库链接,此处援引纸质权威出版物,确保内容符合原则。)
对物之诉是法律程序中的一种特殊诉讼形式,主要针对与物相关的权利争议。其核心特征及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应用可总结如下:
对物之诉以物权的确权或处置为标的,诉讼对象是物本身而非特定人。例如,在物权争议中,原告可直接针对物主张权利,无论物当前由谁持有。这一概念源于罗马法,与“对人之诉”形成区分:对人之诉以债权关系为基础,而对物之诉涉及物权的归属或返还。
罗马法将对物之诉视为实体权利的表达,其区分对人之诉与对物之诉的标准在于适用范围和程序形式。例如,对物之诉适用于物权争议(如所有权确认),而对人之诉适用于债务追偿。这一分类为后世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奠定了基础。
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对物之诉体现为两种程序模式():
对物之诉通过简化权利主张程序、强化物权保护,平衡了效率与公正。在刑事领域,其防止了涉案财物被不当处置;在民事和海事领域,则维护了物权流转的稳定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程序细节,可参考来源网页(如、5、6)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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