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tockholder's right
partner; shareholder; stockholder
【经】 capitalist; share holder; shareholders; stockholders
droit; right; title
【经】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股东的权利(Shareholders' Rights)指基于股东身份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下享有的法定与约定权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以下为汉英对照释义及关键权利分类:
股东有权按实缴出资比例获取公司利润分配(股息、红利),并在公司清算时主张剩余财产分配权。
英文释义:Entitlement to receive dividends and a proportionate share of residual assets upon liquidation.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六条。
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审议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
英文释义:Right to vote on major corporate actions at shareholders' meetings.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并可对公司经营提出质询或建议。
英文释义:Right to inspect corporate records and financial documents, and to question directors/officers.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
股东可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需遵守优先购买权规定)。
英文释义:Right to transfer ownership interests, subject to statutory or contractual restrictions.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或提起代位诉讼(派生诉讼)。
英文释义:Right to seek judicial remedies for invalid resolutions or director misconduct.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术语对照参考来源:
股东的权利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或持股在公司中享有的法定权益,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股东通过出资证明书或股东名册确认身份,依法行使权利。例如,有限责任公司需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及财务报告,并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此权利是监督公司运营的基础。
当公司或股东权益受损时,股东可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主要参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知情权)、第四十三条(表决权比例)等条款。不同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权利可能存在差异,例如股份转让限制。如需完整信息,可查看相关法律原文或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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