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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租地权英文解释翻译、进入租地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right of entry

分词翻译:

进入的英语翻译:

come into; enter; access; get into; launch into; turn into
【计】 entering
【经】 enter

租的英语翻译:

hire; lease; rent
【法】 lease; rent

地的英语翻译: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计】 GND
【化】 earth
【医】 geo-; loci; locus

权的英语翻译: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进入租地权" 通常指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获得进入并使用特定租赁土地的权利。其核心含义与英文术语相对应如下:

  1. 概念定义与英文对应 (Concept Definition & English Equivalent)

    • 进入租地权 (Jìnrù Zūdì Quán): 指权利人依据有效的租赁合同或法律规定,被允许进入特定地块并行使土地租赁合同项下权利的法律资格。这不仅是物理上的进入许可,更关键的是获得在该土地上合法使用、收益(如耕种、建设、经营)的权利基础。
    • 英文对应术语 (English Equivalent): 最直接且常用的对应术语是"Right to Enter Leased Land"。更广义或强调权利内容时,可表述为"Land Use Rights Acquired Through Leasing" 或"Leasehold Right to Access and Use Land"。其本质是获得了一种用益物权(usufructuary right)。
  2. 法律依据与权利来源 (Legal Basis & Source of Right)

    • 该权利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三编 物权编,第十四章 地役权 及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中的租赁合同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即进入租地权的一种形式)提供了法律框架。
    • 对于国有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承租人由此获得进入和使用特定地块的权利。
  3. 核心内涵与应用场景 (Core Connotation & Application Scenarios)

    • 进入权 (Right of Entry): 是物理上踏入并占据租赁土地的前提,区别于非法侵入。
    • 使用权 (Right of Use): 是核心,指在租赁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土地用途(如农业种植、工业建设、商业开发)对土地进行利用。
    • 排他性 (Exclusivity):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通常享有排除出租人(在不妨碍其监督权等情况下)及第三人非法干涉其使用土地的权利。
    • 典型场景 (Typical Scenarios): 常见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转包、出租等)、城市国有建设用地的租赁、以及特定区域(如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土地租赁开发中。

总结 (Summary): "进入租地权" (Right to Enter Leased Land / Leasehold Land Use Right) 是指通过合法租赁合同取得的,进入特定地块并依法依约占有、使用、收益该土地的权利束。其核心是获得对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能,主要受《民法典》物权编及合同编租赁合同相关规定,以及专门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该术语在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租赁的法律文件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 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精神。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土地租赁与使用权流转的规定。

网络扩展解释

关于“进入租地权”这一表述,目前法律术语中并无直接对应的定义。但结合法律知识和相关概念,可推测该词可能与以下两类权利相关:

一、土地租赁权(债权性质)

根据的说明,土地租赁权属于债权,其核心特征是:

  1. 权利来源:基于租赁合同产生,需双方约定租期、租金等条款;
  2. 权利范围:承租人仅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权,例如种植农作物或建造临时设施;
  3. 权利限制:
    • 不可擅自转租或改变土地用途
    • 租期通常较短(一般不超过20年)
    • 出租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需符合法定条件)。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质)

若涉及农村土地,则可能指向用益物权性质的承包权:

  1. 权利特征: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权(如流转经营权);
  2. 法律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承包期30-70年,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收回土地;
  3. 权利扩展:承包方可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概念辨析要点

维度 土地租赁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权利性质 债权(合同约定) 用益物权(法定权利)
存续期限 通常1-20年 30年起(耕地为30年)
对抗第三人效力 不可对抗新所有权人 可对抗所有权人

提示:若您具体指向某种特定场景(如城市用地开发或农村土地流转),建议补充说明以便提供更精准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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