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名提单(Straight Bill of Lading),在汉英法律及贸易语境下,指明确载明特定收货人名称(Named Consignee),且不可通过背书或交付进行转让的海运提单。其核心特征与法律效力如下:
不可转让性(Non-negotiable)
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栏直接填写指定公司或个人名称(如 "Consigned to ABC Co., Ltd."), 意味着货物所有权仅归属该指定方,持有人无法通过背书转让提单权利。这区别于指示提单("To Order"提单)的可流通性。
物权凭证功能受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9条,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承运人须向指定收货人交付货物。收货人仅需证明身份即可提货,通常无需出示正本提单(但中国司法实践存在例外,需结合具体条款)。
适用于无需转卖的货物运输,例如:
注:中国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仍要求记名提单收货人出示正本提单提货,具体以合同约定及承运人政策为准。
记名提单(Straight Bill of Lading)是海运提单的一种类型,其核心特征和法律效力如下:
收货人特定
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栏明确填写特定个人或公司的名称。承运人只能向该指定收货人交付货物,且无需通过背书或转让流程。
不可流通性
在中国等国家,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海商法》第79条)。即使持有正本提单,非指定收货人亦无法提货,承运人需对错误交付承担责任。
提货要求
通常需提交正本提单,但部分国家(如美国)允许收货人仅凭身份证明提货,无需正本提单。
法律差异
贸易风险
若采用后T/T(赊销)付款方式,可能面临“款货两空”风险。例如,若买方未付清货款却已提货,卖方难以追索。
低风险交易
适用于协作公司、子母公司或已收全款等信任度高的场景。
特殊货物运输
常见于个人物品、展览品等无需多次转手的货物。
建议:在国际贸易中,优先选择指示提单以平衡风险与灵活性;若使用记名提单,需确保收款安全(如预付全款)并了解目的国的提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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