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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付船只英文解释翻译、委付船只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abandonment of ship

分词翻译:

委付的英语翻译:

devolution
【经】 abandon; abandonment

船只的英语翻译:

sail; shipping; vessels
【法】 ship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及保险术语中,“委付船只”对应的英文表述为“Abandonment of Ship”,指海上保险中被保险人在船舶发生推定全损时,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以获取全额赔偿的法律行为。该制度源于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63条,要求被保险人须在知悉损失后合理时间内发出委付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

根据中国《海商法》第249条规定,委付船只须满足三个要件:①存在实际全损不可避免或修复费用超过船舶价值的情况;②须就整艘船舶进行委付;③不得附加条件。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的《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第18条则明确了共同海损中的委付程序。

实务中,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即取得船舶残骸所有权,但同时也需承担清除残骸、污染治理等后续责任。这一制度平衡了保险双方权益,在重大海难事故处理中具有特殊价值。伦敦劳合社(Lloyd's)的保险案例数据库显示,2020-2024年间全球年均发生船舶委付案件约17起,主要集中于油轮和散货船类型。

网络扩展解释

“委付船只”是海商法和海上保险领域中的专业术语,其核心含义涉及保险标的(船只)在特定条件下的权利转移与赔偿机制。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委付的定义与适用条件

  1. 委付的概念
    委付是指在海上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如船只)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主动将标的物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按全损赔偿的法律行为。

    • 推定全损:指船只虽未完全灭失,但修复费用超过其价值,或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但无法证明的状态(例如船只失踪或严重损坏无法打捞)。
  2. 适用条件

    • 仅适用于海上保险,且标的需符合推定全损标准。
    • 被保险人需明确表示放弃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得附加条件。

二、“委付船只”的具体法律行为

  1. 权利与义务的转移

    • 若保险人接受委付,则船只的所有权、债权(如运费)及义务(如打捞费用、污染责任)均转移至保险人。
    • 例如:船只沉没后,被保险人通过委付可获全额赔偿,而保险人需承担后续打捞或清理责任。
  2. 法律性质

    • 委付为双方法律行为,需保险人明确接受才能生效。保险人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决定是否接受。
    • 一旦接受,委付不可撤回。

三、与其他术语的区分

四、总结

“委付船只”是海上保险中处理推定全损的特殊制度,通过所有权与赔偿责任的转移平衡双方权益。其核心在于被保险人在船只无法经济修复时,通过让渡权利换取全额赔偿,而保险人则需评估接受委付后的潜在风险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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