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strument inter vivos
before one's death
【法】 inter vivos
place; that; those
【医】 station
establish; exist; immediate; stand
document; documentation; file; paper; writ
【计】 file
【医】 document
【经】 documents; file; instrument
从汉英词典和法律术语角度,“生前所立的文件”通常特指个人在生前通过法定形式订立的、对其死后财产分配、事务安排等意愿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文件。其核心含义及对应英文如下:
指自然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预先对自己死亡后的财产归属、丧葬方式、监护权指定(如未成年子女)等事宜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文件。该文件仅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现为《民法典》继承编)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四条对遗嘱的形式要件和效力有明确规定。
Will
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Testament
来源: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9th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odicil
来源:Merriam-Webster's Dictionary of Law.
必须于立遗嘱人在世时完成签署及见证程序。
文件内容在立遗嘱人死亡前可随时修改或撤销。
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公证遗嘱等),否则无效。
综合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Cornell Law Schoo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Wills Overview.
除财产分配外,此类文件可能包含:
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来源:Uniform Probate Code, § 2-203)。
如捐献器官或安排葬礼(需符合地方法规)。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网页链接,以上术语定义及法律依据均引自权威法律工具书及现行法典条文。
“生前所立的文件”是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个人在生前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主要用于财产分配或事务安排。以下是详细解释:
根据中国法律,此类文件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
主要包括:
遗嘱是“生前所立的文件”中最典型的一类,但后者涵盖范围更广,可能包括非遗产性质的安排(如委托授权、医疗预嘱等)。
其反义概念为“死后生效的文件”(如某些遗嘱执行条款),但需根据具体语境判断。英文中对应概念可能为“testamentary instrument”,但需结合法律体系差异分析。
如需了解具体文件的订立流程或法律细节,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
氨基酸频率凹凸螺旋体成初乳小体除得尽的鼎盛动脉分离二酯法律上的相互关系非极性化合物分米奋森氏龈炎符号逻辑过热水火上浇油加边矩阵结合开路联合生存者年金理化检验硫化迟延剂氯唑西林明细分类帐内混式雾化喷嘴期间保险单神经节周的食管息肉双重收缩水损书写中枢透紫外线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