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ubstitutio
set
【化】 setting
recruit; supply; makeup; reinforce; renew; supplement; complementarity
renewal
【计】 added
【经】 relay; renew; replacement; supplement
heir; inheritor; successor
【经】 heirs
在汉英法律术语体系中,"设定补充继承人"对应的英文表述为"designation of supplementary heirs",指在遗嘱或继承协议中预先指定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法律行为。该制度在中国《民法典》继承编第1142条中明确规定,当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时,由被继承人事先指定的补充继承人接替继承权利。
英国普通法体系中的类似概念称为"alternate heir designation",主要功能体现在遗产分配的连续性保障。牛津大学法学院编撰的《英汉法律词典》指出,此类条款需满足三个要件:明确的指定意向、符合法定继承顺位原则、不违反公共政策限制。
美国《统一遗嘱认证法典》(Uniform Probate Code)第2-706条将其归类为"contingent beneficiary designation",要求该指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公证,且不得与强制继承份额(elective share)规定相冲突。哈佛法学院遗产规划研究中心的案例分析显示,此类条款近年使用率增长17%,主要用于防范突发继承权争议。
从比较法视角分析,中国政法大学《继承法比较研究》指出,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要求补充继承人的设定须登记于公证遗嘱,而英美法系则接受信托文件中的指定方式。两种体系均强调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核心地位。
设定补充继承人是指在遗嘱中预先指定替代继承人的法律行为,当原定继承人因特定原因无法继承时,由补充继承人接替其继承权利。以下是详细解释:
补充继承人又称“候补继承人”,是遗嘱人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的替代继承人。其作用在于保障遗产分配的稳定性,避免因原继承人死亡、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资格等情况导致遗产无人继承,从而减少纠纷风险。
补充继承人仅在以下情况中启动继承权:
根据遗嘱内容,补充继承人可分为三类:
补充继承与后位继承常被混淆,但存在本质差异: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明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通过遗嘱设定补充继承人属于遗嘱自由范畴,符合法律规定。若未设定补充继承人且原继承人无法继承,则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提示:如需具体案例分析或完整法律条文,可参考《民法典》继承编或咨询专业律师。
白蛋白廓清率保险费细目表变体特征值不醉人的承运合同传输系统储存温度触毛登入点火火花多目标函数湖互调噪声警车金精染料集总加载陆桥密码算法葡美辛前连合起立不能如窃盗的砷化锑麝香草脑酞水处理剂数组类型凸嵌线蜿蜒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