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eed of transfer
allow; give away; give up; let; make; yield
according to; depend on; evidence; occupy
“让据”作为法律术语,指权利人通过书面凭证将权益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包含三个维度:
权利转移(Right Transfer) 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该行为需体现“让渡人对标的物控制权的主动放弃”,例如不动产转让中的地契签署或知识产权授权书的签发。
凭证效力(Documentary Eviden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7条特别强调书面凭证需载明“权利义务关系变更的具体条款”,包括转让标的、对价条款和生效条件三个必备要素。
合意证明(Consensus Certification) 牛津法律辞典指出,有效的让据文件必须包含“双方对权利变更的明确意思表示”,这通常通过公证机构鉴证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实现。
在英汉法律对译中,该词对应“deed of assignment”或“cession instrument”,常见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权益转让条款。美国法学会《合同法重述》第325条特别规定,涉及跨国交易的让据文件需附加公证翻译文本。
根据现有资料分析,“让据”并非标准汉语词汇,可能为输入错误或生造词。以下分别解释“让”和“据”的常见含义,供参考:
一、“据”的释义
读音jù(主要用法)
读音jū(仅用于特定词)
二、“让”的常见含义
建议:若您想查询的是“礼让有据”“证据让步”等组合词,或存在输入错误(如“让座”“借据”),可补充具体语境以便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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