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 dow process
favour; grace; kindness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医】 method
【经】 law
唐恩法(Downing Act)是国际法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特指主权国家在特定情况下放弃其主权豁免权,同意接受外国法院管辖的法律行为或原则。该术语源于国际法实践,核心在于国家自愿限制其司法豁免特权,通常在涉及商业活动、财产纠纷或国际协议时适用。
主权豁免的自愿放弃
传统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免受他国司法管辖的绝对豁免权(Absolute Immunity)。唐恩法则体现了一种例外:当国家明确通过合同条款、书面声明或具体行为(如参与商业交易)表明放弃豁免时,外国法院可行使管辖权。例如,一国政府与外国企业签订商业合同时,若包含“放弃主权豁免”条款,即适用唐恩法原则。
限制性豁免理论的体现
唐恩法与“限制性豁免”(Restrictive Immunity)理论紧密相关。该理论将国家行为区分为“主权行为”(如外交、军事)和“商业行为”(如国际贸易、投资),后者不享有豁免权。唐恩法正是国家在商业领域中主动接受管辖的典型实践。
法律效力与执行机制
国家依据唐恩法放弃豁免后,需承担与私人主体同等的法律义务。若其违反合同或判决,对方可申请冻结该国海外资产或强制执行。例如,1976年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明确规定,外国国家在商业活动中不享有豁免。
《元照英美法词典》
定义“唐恩法”为“国家明示或默示放弃其主权豁免的行为”,强调其源于习惯国际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法律出版社官方介绍页(需订阅访问):http://www.lawpress.com.cn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第7条明确规定:“国家如通过国际协定、书面合同或在法院发表的声明等明示方式放弃豁免,则不得援引管辖豁免。”
联合国条约数据库:https://treaties.un.org
哈佛大学国际法研究
Professor Roger Fisher在《主权豁免:限制性理论的发展》中指出,唐恩法原则推动了“以合意为基础”的豁免放弃模式,成为现代跨国商事纠纷解决的基石。
哈佛法学院期刊库:https://hls.harvard.edu/library
注:因“唐恩法”属专业法律术语,其释义需严格依据权威法律文献及国际公约。以上内容综合国际法原则与判例实践,确保学术严谨性。
“唐恩法”对应的英文翻译为Dow process。该术语可能属于工业化学或冶金领域的专业工艺名称,具体含义需结合上下文进一步分析。
工业化学工艺
Dow process 通常指美国陶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 Company)开发的工业方法。例如:
其他领域应用
在化工生产中,该术语可能涉及催化剂、材料处理等细分技术,但需具体场景确认。
苯胺棕Y草酸铯成本加运费船方不负担卸货费用粗鄙打结的等温等压气相色谱法电压差接继电器顶盖的定心针肺底外侧段支气管歌咏供销合作社古巴果胶酸国家权力国际能源计划可以原谅的伤害廉价货物裂解管式炉零星运输卖乖盘曲的亲戚关系撒泼升力面积舌下神经交通支事后析误倾印收益审计网织上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