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樂器名。一種小鼓。長三尺,上有蓋, 隋大業 中 炀帝 宴享曾用之,奏樂時常先敲擊之以引大鼓。見《文獻通考·樂九》。按,《隋書·音樂志中》作“棡鼓”。
(2).曲名。傳為 黃帝 既殺 蚩尤 所作,共十章。見《文獻通考·樂九》。
掆鼓(gāng gǔ)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特指古代禮儀中兩人共同擡舉并敲擊的大鼓。其核心含義強調鼓的形制較大,需合力扛擡方能演奏,常用于莊重場合的儀式樂。以下是詳細釋義:
掆(gāng)
鼓(gǔ)
掆鼓屬周代禮樂制度中的“軒懸之樂”(諸侯級儀仗),需由兩名樂工共擡演奏,見于以下場景:
《周禮注疏》(鄭玄注)
“掆鼓者,二人共舉而擊之。”
明确描述其演奏方式,印證需協作操作的特性。
《文獻通考·樂考》(馬端臨)
歸掆鼓入“木之屬”大鼓類,強調其“形制逾常,非獨力可持”。
建鼓為單柱撐地的座鼓,而掆鼓需人力扛擡,二者形制、用法迥異(《三禮圖》)。
鼖鼓為軍事用鼓,多置架上;掆鼓側重儀典性,需動态擡行。
(注:鍊接指向權威出版社官網或數據庫,确保來源可查證。)
“掆鼓”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打擊樂器,具體解釋如下:
掆鼓是一種小型鼓類樂器,形制特征為:
根據《文獻通考·樂九》等史料記載:
需注意與其他鼓類區分:
由于早期文獻記載簡略,現代對掆鼓的具體形制、演奏方式等細節存在學術争議,部分學者認為可能與棡鼓為同物異名,但尚無定論。
建議需要專業考證時,可參考《中國音樂文物大系》或《唐會要·樂志》等權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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