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燃放烽火。《唐六典·兵部·職方郎中》:“其放烽有一炬、二炬、三炬、四炬者。”
放烽是古代軍事防禦體系中通過點燃烽火傳遞緊急軍情的特定行動,其核心含義如下:
“放烽”指戍邊士兵在發現敵情時,按預定信號點燃烽燧(白天放煙稱“燧”,夜間舉火稱“烽”),通過烽火台接力傳遞警報至指揮中心。其核心功能為跨距離快速示警,屬于中國古代重要的軍事通信制度(來源:《漢語大詞典》線上版)。
據《墨子·號令》記載,烽火信號依敵軍規模分級:如敵至百人燃一烽,千人燃三烽等,實現信息量化傳遞(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墨子》原文庫)。
烽燧常沿長城、關隘呈鍊式分布,确保信息可接力傳遞數百裡。如漢代居延遺址出土的“塞上烽火品約”簡牍,詳細規定了放烽規則(來源:中華書局《居延漢簡釋文合校》)。
《史記·周本紀》載周幽王“烽火戲諸侯”,側面印證放烽的權威性——諸侯見烽火必須即刻出兵救援(來源:中國國家圖書館《二十五史》數據庫)。
“放烽”後被引申為重大事件的預警信號。如唐代詩人韓偓“放烽戍火收”以烽火喻戰亂平息,體現該詞在文學中的符號化應用(來源:《全唐詩》電子檢索系統)。
權威參考文獻:
“放烽”是一個源自古代軍事活動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放烽”指燃放烽火,主要用于古代戰争時期傳遞緊急軍情或發出警報。字面意義為點燃烽火台上的煙火,通過煙霧或火光實現遠距離信息傳遞。
作為成語,“放烽”可比喻通過特定方式發出警示或傳遞重要信息,例如現代語境中可能用于形容緊急通知或輿論預警。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烽火制度的具體運作,可查閱《唐六典》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巴三攬四鼻頭蠶作長江三峽城湍摧堅陷陣村父電迅地貨釘靈發牢騷方貞凡鳥發音縫聯補綻負重緻遠蓋然判斷高遊館閣廣壄詭恢好力寳耗少滑道化幹戈為玉帛宦網徽塵激潮舉踵思望抗性拉東補西露紅煙紫祿饷埋骨門父猛人墓虛年富力強聘納牽拉青靈青韶瓊峰蛩韻拳頭上走的馬﹐臂膊上立得人軟綿商洽山癖手搖車水澱瞤息說耍體色屯圮窊隆武科纖瑕洗滌劑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