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複舉例說明。 宋 範仲淹 《賦林衡鑒序》:“兼舉其義者,謂之旁喻。” 明 楊慎 《鸢飛魚躍》:“ 陳公 此言鑿鑿乎聖賢之真傳,不待曲説旁喻而切於日用。”
由于“旁喻”并非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也未在常規文學理論或修辭學術語中出現,可能存在以下兩種可能性:
1. 古漢語或特定文本中的用法(推測)
2. 可能的書寫誤差 若原詞應為:
建議:請提供該詞出現的具體語境(如詩句、文章段落),或确認是否為生僻術語,以便更精準地解析。若為自創詞彙,則需結合上下文分析其臨時語義。
《旁喻》是一個漢字詞語,有着豐富的意義。它可以指代比喻、類比,用一個事物來暗示另一個事物,以表達某種含義。
旁喻的拆分部首是⺮(zhú)和口(kǒu),它的總體筆畫數為11劃。
《旁喻》一詞來源于古代,最早出現在《左傳》一書中。在繁體字中,旁喻的寫法為「旁喻」。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和今天的寫法有所區别。旁喻在古代書寫時,是寫作「旁與」或「旁喩」。
以下是一個例句,展示了旁喻的用法:
他的辦公室像是一個布滿陷阱的迷宮,給人以旁喻世事艱難的印象。
旁喻的組詞有:
1.旁征博引:引用大量的例證、證據來佐證自己的觀點。
2.旁觀者清:指處于旁觀者的角度更容易看清事物,判斷得更準确。
3.旁若無人:形容無所顧忌,不顧他人在場的樣子。
與旁喻近義的詞語有類比、比方、象征。而與其反義的詞語包括直示、原原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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