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泛匡正。《南史·齊紀上·高帝》:“昔我祖宗英叡,旁格幽明,末葉不造,仍世多故。”
"旁格"是漢語語法學中的專業術語,指名詞性成分在句中通過虛詞标記的非核心論元位置。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該術語包含三層含義:
句法定位功能 指句子成分通過介詞"在、向、給"等引介形成的非主幹結構,如"在操場跑步"中"操場"通過介詞"在"構成旁格成分。這種結構最早由呂叔湘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中提出,用以區分核心論元與附加成分。
曆史演變特征 根據《漢語曆時語法綱要》記載,旁格現象可追溯至上古漢語的"于"字結構。如《詩經》"築室于道謀"中的"道"即屬旁格範疇,現代漢語繼承并發展了這一語法标記體系。
語義角色類型 《現代漢語語法研究》将其劃分為三類:①處所格(在圖書館讀書);②方向格(朝北方飛行);③受益格(替朋友辦事)。這種分類被納入高等學校漢語言文學專業教材。
跨語言對比價值 北京大學語言學研究中心指出,漢語旁格與英語oblique case存在本質差異,前者依賴虛詞實現格位關系,後者通過形态變化表達,這一區别對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旁格”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含義
指在某個場合中站在旁邊,沒有發言權或地位,也可引申為被忽視或排斥在外。
來源與典故
最早出自《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齊國公子夏朝在晉國做客時未被邀請參與重要會議,隻能旁立,後世以此形容“無參與權”的處境。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職場、社交或團體中不被重視的個體,例如:“他在會議上始終旁格,建議無人采納。”
基本含義
指廣泛糾正、調整或治理,強調對事物的大範圍修正。
文獻出處
源自《南史·齊紀上·高帝》:“昔我祖宗英叡,旁格幽明”,意為通過廣泛治理使明暗各得其所。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例如描述政策調整、社會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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