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王城外六百至七百裡地區内的男爵小國。《書·禹貢》:“﹝甸服外﹞五百裡侯服:百裡采,二百裡男邦,三百裡諸侯。” 蔡沉 集傳:“男邦,男爵小國也。” 陳經 詳解:“男,小國也。又其外三百裡為諸侯。自此以往,皆諸侯大國,次小國也。必先采地,次男邦乃及諸侯,先小後大。”
“男邦”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男”與“邦”組合而成,其含義需結合曆史文化背景解讀。根據《漢語大詞典》,“男”在周代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中為第五等,對應的封地稱為“男邦”,即諸侯國中等級較低的男性統治者所轄區域。這一用法可追溯至《尚書·禹貢》中“五百裡男邦”的記載,指代以男性為權力核心的城邦或封國。
從構詞法分析,“邦”本義為“封界之地”,後引申為政治實體。《古代漢語詞典》指出,“男邦”特指以男性首領治理的小型政體,與“婦邦”(母系社會)形成對比,反映早期社會權力結構的性别特征。如《周禮·夏官·職方氏》注疏提及“男邦主兵”,強調其軍事職能。
該詞在文獻中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先秦典籍,如《禮記·王制》載“不能五十裡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諸侯曰男”,佐證“男邦”作為次級封國的屬性。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範疇。
“男邦”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角度,需結合不同來源進行辨析:
一、古代政治地理概念(主流解釋) 根據《書·禹貢》記載,“男邦”指周代分封制度中,王城外六百至七百裡範圍内的男爵封地()。具體特征包括:
二、現代引申含義(争議性解釋) 個别現代語境中,該詞被引申為“男性主導的社會體系”,用于批判性别不平等現象()。但需注意:
建議:學術研究或古文閱讀中應采用第一種解釋;若涉及性别議題的現代讨論,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演變。可通過查字典()或《禹貢》注疏()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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