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賣契的意思、賣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賣契的解釋

出售田産、貨物等時立下的契約。《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自此公子每要用銀子之處,隻寫一紙賣契,把田來準去。”《鏡花緣》第二五回:“ 唐敖 即将賣契燒毀。” 許地山 《春桃》:“那又何必寫賣契呢?”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賣契是漢語中表示不動産所有權轉讓的正式法律文書,其核心含義與法律特征如下:

一、基礎定義

指賣方将不動産(如房屋、土地)所有權永久性轉移給買方,并由雙方籤署的書面契約。該文書明确标的物信息、交易金額及權利義務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879頁)。

二、法律特征

  1. 産權轉移憑證:區别于租賃或抵押契約,賣契的本質是完全所有權讓渡,買方獲得排他性物權(《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契約制度"條目)。
  2. 雙務有償性:契約需載明買方支付價款、賣方交付産權的對等義務,缺失價款條款可能導緻法律效力争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30條)。
  3. 要式性要求:傳統賣契需包含立契時間、雙方信息、産業坐落、四至界限、見證人等要素,現代需經不動産登記機構确權(《漢語大詞典》"賣契"釋義)。

三、曆史演變

明清時期稱"賣絕契",強調"永不贖回"性質;民國後逐步規範化,當前《民法典》第215條要求物權轉讓經登記生效,賣契需與登記結合方具法律效力(《中國法制史·契約卷》第三章)。

總結定義:賣契是确立不動産所有權不可逆轉移的法定契約文書,其效力依賴于要件完備性及物權登記程式,本質為物權變動的要式法律行為。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賣契”的詳細解釋如下:

定義

賣契是傳統交易中用于證明財産所有權轉移的書面契約,通常指出售田産、房屋、貨物等財物時訂立的正式文書。其核心作用是明确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并作為法律憑證。

核心特征

  1. 適用範圍:主要用于田産、房産、貨物等有形資産交易,例如《鏡花緣》中唐敖燒毀賣契的情節體現了土地産權轉移。
  2. 法律效力:需經買賣雙方籤字或蓋章,如清代《二刻拍案驚奇》描述的以賣契抵押田産換取銀兩的案例。
  3. 曆史演變:早期為手寫紙質契約,現代已衍生出更規範的法律合同形式,但“賣契”仍作為傳統術語被沿用。

相關延伸

可通過查看《鏡花緣》《二刻拍案驚奇》等文獻中的具體應用場景。

别人正在浏覽...

哀郁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必修課不知不覺慘絕殘雁初階大括號丹辇大噪杜詩韓文兒女之債發繇飛練輔星高濑各得其所規卸古驿含苴紅埃懽如嚯索檢防絞缬價值鏡恕警署菫荼雞犬不安钜藩劇繁拘闌駿遠舉義恪順離鸾零鈴美手内草釀寒前言輕身重義軟顫篩洗生生不息沈沔食水石羊梳背鐵悶車通款頑猾頑冒五民武議遐籍遐戀香象絶流霞友雲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