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宴會上行酒令的後半部分。飲酒後行之令稱“酒底”。酒底又有餘興之意。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訪翠》:“酒要依次流飲,每一杯乾,各獻所長,便是酒底。”《紅樓夢》第二八回:“説完了,喝門杯,酒面要唱一個新鮮曲子,酒底要席上生風一樣東西--或古詩、舊對、‘四書’、‘五經’成語。”參見“ 酒面 ”。
"酒底"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傳統酒俗與釀造工藝兩個維度考據:
一、宴飲習俗層面 指宴席終了時飲盡杯中剩餘酒的行為,古稱"門前杯"。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這種酒禮源自周代鄉飲酒禮的遺風,賓客需舉杯齊眉,飲盡殘酒以示敬意。清代《燕京歲時記》亦載:"酒闌興盡,主客皆舉酒底為禮"。
二、釀造工藝層面 特指釀酒過程中沉澱于容器底部的殘渣,亦稱"酒糟"。《現代漢語詞典》釋義為"酒類發酵後沉積的渣滓"。明代宋應星《天工開物·酒母》詳述:"凡釀酒…其沉濾酒底,可作飼料"。這種固态發酵殘餘物含有豐富菌群,在傳統釀造中具有循環利用價值。
注:詞條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版)、《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及《天工開物》等典籍記載。
“酒底”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指宴會上行酒令的後半部分,即飲酒後進行的餘興環節。例如:
現代用法中,“酒底”可比喻僅剩的少量事物,如“酒杯中的殘酒”。例如:
若需進一步了解酒令規則或成語用例,可參考《桃花扇》《紅樓夢》等文學作品,或查閱詞典中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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