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辨訴 ”。
“辨愬”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辨”與“愬”兩個語素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辨”本義為判别、論證,引申為通過言辭闡明觀點,如《說文解字》釋“辨”為“判也”;而“愬”通“訴”,指陳述、申訴,如《古代漢語詞典》标注其含義為“控告、訴說”。二者組合後,“辨愬”可解釋為通過辨析事理的方式進行申辯或陳述主張,常用于書面語境,例如古代司法文書中對事實的論證與訴求表達。
從詞性結構看,“辨愬”屬于動詞性聯合式合成詞,強調邏輯性與申述行為的結合。其使用範圍多集中于法律、辯論等需要嚴謹表達的領域,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特定文獻中仍可見其蹤迹,如清代《刑案彙覽》中記載的“詳加辨愬”等表述。
“辨愬”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信息的詳細解釋:
根據,“辨愬”的發音為biàn suō(部分來源标注為biàn sù),核心含義是辨别是非、分辨曲直,強調通過理性分析判斷事物對錯的能力,尤其指在複雜情境中不被表象迷惑,保持清晰的判斷力。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例如: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或語言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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