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舉時代士子稱向主考官舉薦自己的達官顯貴。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二·薦主同咨》:“數十年來,特重薦師,待以異禮,幾出鄉會座師之上。蓋房考座師,日後升沉不可問,而薦主西臺烜赫,且可藉以為援,勢使然也。”
薦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稱謂,主要在中國古代科舉制度語境下使用。其核心含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指在科舉考試中負責推薦考生或評閱試卷的官員。其中“薦”意為推舉、引薦,“師”在此指承擔評審、教導職責的權威人士。薦師需對考生的學識、品行進行考察,并向主考官提交推薦意見,是科舉選拔體系中的重要環節。
二、曆史制度背景
明清時期,薦師制度趨于規範化。例如:
此制度見于《明史·選舉志》:“考試官用翰林,而同考用京官或州縣官,謂之薦師。”
三、現代延伸用法
當代語境中,“薦師”可引申為學術或職業領域的推薦人,例如:
其職能仍保留“評估-推薦”的核心特征(《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
權威來源參考:
“薦師”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與古代科舉制度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科舉時代士子對向主考官舉薦自己的達官顯貴的尊稱。這類推薦人通常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能為考生在科舉考試中提供重要支持。
科舉制度中的角色
在明清科舉體系中,考生需通過地方官員或權貴的推薦才能獲得考試資格,這些推薦者被稱為“薦師”。例如明代沈德符在《野獲編》中記載:“薦主西臺烜赫,且可藉以為援”,說明薦師的權勢對考生仕途有直接影響。
社會關系網絡
薦師與考生之間形成利益紐帶,薦師通過舉薦人才擴大自身政治影響力,考生則依賴薦師獲得晉升機會。
現代語境中,部分文獻将“薦師”解釋為推薦優秀導師的成語(由“薦”表推薦、“師”表導師構成),但這一用法缺乏廣泛曆史依據,更常見于現代引申義。
明代筆記《野獲編》記載:“特重薦師,待以異禮,幾出鄉會座師之上”,凸顯薦師在科舉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史·選舉志》或《清代科舉制度研究》等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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