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任免将相,用黃、白麻紙寫诏書,宣告于朝廷,謂之“降麻”。也稱宣麻。 唐 黃滔 《寄陳侍禦》詩:“千年二相未全誇,猶闕 閩 城賀降麻。” 宋 宋敏求 《春明退朝錄》卷上:“ 天聖 三年,又以宰相 王冀公 為使,自後元宰繼領之,然降麻不入銜。又以參政、樞密為潤文,其事寝重。”《續資治通鑒·宋仁宗寶元元年》:“昨 王隨 自吏部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資,復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 隨 虛庸邪諂,非輔相器,降麻之後,物論沸騰,故疾纏其身,災仍於國。”參見“ 宣麻 ”。參閱《新唐書·百官志一》。
"降麻"一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并未作為獨立詞條廣泛收錄,其含義需要結合古代文獻與制度進行考釋。根據古代典章制度,特别是唐宋時期的诏令發布形式,"降麻"的核心含義可解釋為:
降麻
指古代朝廷頒布重要诏書(如任命宰相、冊立皇後太子、宣布大赦等)時,使用黃麻紙書寫诏書并當廷宣讀、頒布的程式。此過程莊重嚴肅,是皇權至高無上和國家重大決策的象征。
詞義解析與依據:
詞源與儀式性:"降"意為下達、頒布,"麻"特指書寫诏書專用的黃麻紙。唐代起,重要诏書(稱"制書")需用黃麻紙謄寫,此紙質地優良,象征诏令的權威性。宣讀并頒布黃麻诏書的過程即稱為"降麻"或"宣麻"。
來源:《唐六典》、《新唐書·百官志》均記載中書舍人起草诏令後,由宦官用黃麻紙謄錄并宣讀。宋代《石林燕語》卷三載:"唐中書制诏有四……封拜冊書用簡,以竹為之;其餘征召而用紙,謂之'發日敕',用黃麻紙。"
應用場景與重要性:"降麻"專用于國家最高級别的政令,尤指拜相(任命宰相)。宰相乃百官之首,其任命需舉行隆重儀式,由皇帝特頒黃麻诏書宣告天下,故史書常以"降麻"指代任命宰相。
來源:《宋史·職官志》載:"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漏上,天子禦内東門小殿,宣召面谕,給筆劄書所得旨。禀奏歸院,内侍鎖院門,禁止出入。夜漏盡,具詞進入……遲明,白麻出。"此處"白麻"即黃麻紙诏書,宣讀過程即"降麻"。
引申與代稱:因"降麻"儀式莊重且專屬重大人事任命,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常引申為授予高官顯爵或發布重大國策的代稱。
來源:宋代王溥《唐會要·卷五十四》記載宰相任命程式,提及"宣麻"(即降麻)為關鍵環節;司馬光《涑水記聞》載宋仁宗時事:"富公(富弼)自禦史中丞除樞密副使,雖非二府,亦降麻。"說明重要職位任命均用此制。
結論:
"降麻"是源于唐宋官制的特定術語,指以黃麻紙書寫并當廷宣讀重要诏書(尤其是任命宰相)的隆重儀式。其詞義核心在于皇家最高決策的權威發布形式,後成為重大任命的代稱。該詞屬曆史專有名詞,現代漢語日常已罕用,主要見于研究古代典章制度的文獻中。
“降麻”是古代官制術語,主要指唐宋時期任免将相時使用的特定儀式和文書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降麻”指唐宋兩代任免重要官員(如宰相、将帥)時,用黃麻紙或白麻紙書寫诏書,并在朝廷公開宣告的程式。這一儀式象征皇權的權威性和任命的正式性。
有少數資料(如)提到“降麻”為古代祭祀儀式,但此說法未見于主流曆史文獻,可能與“降”字的多義性(如“降伏”)或地域性用法有關,需謹慎參考。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宋官制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新唐書·百官志》《春明退朝錄》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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