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恒分”。常分,應得之分。《晉書·邵續傳》:“釁鼓之刑,囚之恒分,但恨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恒分”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héng fēn(注意“分”讀第一聲),其核心含義為常分 或應得之分,具體解釋如下:
常分
指事物固有的、常規的界限或本分,強調符合自然或社會規則的部分。
應得之分
表示個人或事物根據其地位、責任應享有的權利或承擔的義務。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晉書》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如漢典)。
恒分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恒和分。
恒分的意思是永遠不變的分開或分離。它可以用來形容兩個事物始終保持獨立,不會相互影響或合并。
恒字的部首是心,總共有4個筆畫;分字的部首是刀,有4個筆畫。
恒分是一個現代漢字,沒有特定的古代典籍來源。它是根據現代用語需求而形成的。
恒分在繁體中的寫法是「恆分」。
在古代,恒和分字的形狀可能與現代稍有差異。根據曆史演變,漢字的形狀經過多次調整變化,所以古時候的寫法可能和現代有所不同。
他們之間保持着恒分的關系,彼此獨立又不相幹。
恒分可以和其他詞組合成一些詞語,如恒定(永遠不變的狀态)、分離(分開、分散)等。
恒分的近義詞包括:永恒不變、始終分開。
恒分的反義詞是合并、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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