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禮。 唐 獨孤及 《撫州南城縣客館新亭記》:“每将之迎之,則自郊勞至于緻飲,無曠禮,無違物。”
曠禮(kuàng lǐ)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缺失或違背應有的禮儀規範,強調在特定場合或關系中未能履行禮制要求的行為。
例如《左傳·昭公七年》有“敬而不曠禮”的記載,即強調恭敬需以合禮為前提。
二字組合後,“曠禮”即“禮儀的缺失”,隱含對禮制秩序的破壞。
“曠禮”指“廢弛禮法;失禮”,強調對傳統禮制的背離。
釋義為“疏忽禮節”,多用于描述尊卑關系中的失儀行為。
“不曠禮而庇民”,意為不違背禮制方能保護百姓。
批評“祭祀曠禮”導緻“神人怨恫”,反映禮制對古代政治的重要性。
現代漢語中,“曠禮”一詞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學術或文化論述中,用以批判對傳統禮儀的漠視。例如:
“婚喪儀式中的簡省,非為革新,實屬曠禮。”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為準。)
“曠禮”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在宴會、慶典等正式場合中缺席或未遵守禮儀規範的行為。該詞由“曠”(意為缺席、荒廢)和“禮”(指禮儀活動)組合而成,強調對禮節性活動的忽視。
字面含義
表示未出席應參與的禮儀場合,如《撫州南城縣客館新亭記》中“無曠禮”即指接待賓客時禮節周全,無遺漏。
引申含義
因缺席或疏忽導緻的“失禮”行為,如唐代文獻中将其直接解釋為“失禮”。
“曠”字本身有“荒廢”“空置”之意(如“曠工”“曠野”),與“禮”結合後更強調對禮儀的違背。需注意語境差異:在正式文本中多指具體缺席行為,而在批評性表述中可能側重失禮後果。
提示:若需具體文獻例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及唐代獨孤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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