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酒令的規章。 唐 羅隱 《廣陵妖亂志》:“ 廣陵 為歌鐘之地,富商大賈,動逾百數。 璜 明敏善酒律,多與羣商遊。” 南唐 王周 《公居》詩:“無愁幹酒律,有句入詩評。” 清 錢謙益 《後飲酒》詩之七:“我欲定酒律,訊彼醉鄉叟。”
"酒律"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古代飲酒文化中的規則、法度相關,主要可從以下兩個層面理解:
酒宴規則與法令
指古代酒宴中約定俗成或明文規定的飲酒規則、法令。特指為規範飲酒行為、維持宴飲秩序而制定的條款,具有約束性和娛樂性雙重屬性。例如明代文學家屠本畯所著《酒律》一書,即系統記載了各類飲酒場合的罰則條文。
酒令遊戲的統稱
引申為酒令遊戲的代稱,涵蓋行令、猜拳、吟詩等助興活動。宋代《癸辛雜識》記載:"酒律嚴于軍律",說明酒令執行之嚴格。《紅樓夢》中"行酒令"情節亦體現其文化内涵。
當代語境下,"酒律"多見于傳統文化研究領域,如:
文獻溯源:
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酒律"的條目解釋,并援引《禮記》《說文解字》等典籍,及屠本畯《酒律》、周密《癸辛雜識》等專著考據。
“酒律”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行酒令時需遵守的規章或規則,常見于文人雅士的飲酒活動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酒律”由“酒”與“律”組成:
需注意,部分資料(如)将“酒律”解釋為“喝酒的禮節”,但此說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現代引申義。傳統“酒律”更側重酒令規則,而非泛指的飲酒禮儀。
酒律體現了古代飲酒活動的雅趣,通過規則增加互動性,常見于詩詞歌賦的創作場景,是社交與文學結合的表現形式。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廣陵妖亂志》《全唐詩》等古籍原文。
白手起家邊韶懶兵欄愊實搏桑補授昌霍常遠船老大大壩單利膽壯心雄洞達東坡紙煩濁福功官砦桂劇國士無雙漢浦合口呼橫屋赫然皇差花頭勇混抖摟酸嚼啜交志郊陬驚潰盡凈金陀吉特巴九老會困睡酪乳蠟查零點旅歌鳴哀母親節攮嗓貔環平頭百姓契誼肉贅剩山殘水使絆兒失驚打怪十一月四義碎璅跆籍土圞兒骫靡隈曲無僇毋翼而飛香綿虓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