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例直禁簡”是由“例直”與“禁簡”構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法律條文或規章制度的表述直截了當,禁止性規定簡明扼要,整體體現法規的清晰性與可執行性。該詞脫胎于中國古代法家思想,如《韓非子》提出“法莫如顯”“禁莫如急”等主張,強調法律需明确公開、禁令需嚴格簡明。從現代漢語構詞分析,“例”指條例範例,“直”表示直接明确,“禁”為禁止約束,“簡”即簡潔扼要,四字組合凝練地概括了規範文本的制定原則。
這一概念在當代法律與行政管理領域仍有實際意義。例如《立法法》第六條規定“法律規範應當明确、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即與“例直禁簡”的核心理念相契合。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屬于專業領域的組合用語,在《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通用辭書中尚未單獨收錄,其釋義需結合法理學與訓诂學綜合考辨。
“例直禁簡”是一個古代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進行解釋:
指法律或禁令簡單明了,便于民衆理解和遵守。該成語強調法規的清晰性與可操作性,避免因條文複雜導緻執行困難。
源自《晉書·杜預傳》中“例直易見,禁簡允犯”一句。杜預是西晉政治家、學者,主張法律應簡明扼要,以提升治理效率。
如“每個國家都希望實現例直禁簡,減少民衆因法規晦澀而産生的誤解”。現代語境中,該詞可引申為對政策透明化、簡潔化的倡導。
在公共管理領域,這一理念仍具現實價值,強調通過簡化流程和明确規則提升執行效果,避免“繁文缛節”帶來的負面影響。
如需進一步了解《晉書》原文或杜預的法治思想,可參考、3、6等來源的詳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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