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pel by legal authority] 不管對方願意與否,強令從事
勒令下筆
以命令方式強制人做某事。 唐 劉知幾 《史通·忤時》:“以僕曹務多閑,勒令專知下筆。” 宋 羅大經 《鶴林玉露》卷七:“ 高宗 曰:‘ 孟子 發揮王道, 説之 何人,乃敢非之!’勒令緻仕。”《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三回:“下了個劄給 歷城 縣,勒令即刻将 彌軒 驅逐出院。” 李劼人 《天魔舞》第十四章:“ 唐二爺 也入了佛門,勒令一家人都不準吃牛肉。”
“勒令”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è lìng,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強制性命令要求他人執行某件事,通常帶有官方或權威色彩。以下是詳細解釋:
“勒令”指以命令方式強制他人行事,無論對方是否願意()。例如: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劉知幾《史通·忤時》中“勒令專知下筆”,宋代羅大經《鶴林玉露》也記載宋高宗因臣子非議孟子而“勒令緻仕”()。說明其作為行政或法律術語的曆史淵源。
該詞強調命令的不可違抗性,多用于正式文書或權威語境,需注意其使用場景的嚴肅性。
勒令是一個由兩個部分組成的詞語,由“勹(包字旁)”和“力”組成。
“勹”是一個表示包裹、圍繞的部首,由兩個撇組成。它表示了用力包圍或限制的意思。
“力”是一個表示力量、努力的部首,由兩個橫表示力量的運動和鬥志。
“勒令”一詞來自于古漢語,通常用來形容上級對下級下達的命令或指示。原本可以用來對馬勒(牽制住馬的嘴部)的意思進行引申。在現代漢語中,它常用來指強迫或命令某人做某事。
“勒令”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 “勒令”。
在古時候,勒令通常以“勒”表示,寫作“厽”。
1. 上級勒令我們完成這個任務。
2. 政府已經勒令關閉了所有的酒吧。
勒索、勒緊、勒死。
命令、要求、指示、囑咐。
允許、放任、自由。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