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賓烕 ”。擯棄滅亡。賓,通“ 擯 ”。《逸周書·度邑》:“維天建 殷 ,厥徵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顧,亦不賓烕,用戾于今。” 朱右曾 校釋:“賓、擯同;烕,滅。”《史記·周本紀》:“維天建 殷 ,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顯亦不賓滅,以至今。”
"賓滅"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字源與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據《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由"賓"與"滅"構成複合結構:
組合使用時,"賓滅"特指在征服過程中使對方完全臣服并消亡,見于古代軍事文獻。例如《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記載:"昔匄之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賓滅夏後",描述陶唐氏輔佐商湯消滅夏朝的史實,此處"賓滅"即強調在軍事勝利後徹底消除前朝勢力。
該詞現代已罕用,但在研究先秦史籍時仍具語言學價值。相關考釋可參考《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及王力《同源字典》對複合動詞構詞法的分析。
“賓滅”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īn miè,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細微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賓滅”原意為擯棄滅亡,其中“賓”通“擯”(擯棄、排除),“滅”指消亡。該詞最早見于《逸周書·度邑》,描述上天建立殷商時,雖有名士三百六十人,卻因不被重視而最終導緻滅亡。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作為成語,解釋為“主人與客人均遭滅亡”,比喻兩敗俱傷或雙方共同受損的局面。此用法可能是對古義的擴展,但需注意古籍中并未明确涉及“主客”關系的描述。
“賓滅”以擯棄滅亡為原始含義,需結合古籍語境理解;現代引申義雖存在,但使用較少。如需引用,建議優先參考《逸周書》《史記》等經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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