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 漢 時西域 宛王 留匿善馬事。 武帝 愛 大宛 貳師城 善馬,派使者持重金以請, 宛王 匿馬不予,并殺使者。 武帝 怒,派 李廣利 為貳師将軍圍攻 宛城 ,取善馬數十匹,中馬三千馀匹而歸。見《漢書·李廣利傳》。 漢 劉向 《理甘延壽陳湯疏》:“今 康居國 強于 大宛 , 郅支 之號重于 宛王 ,殺使者罪甚于留馬。而 延夀 、 湯 不煩 漢 士,不費鬥糧,比于 貳師 ,功德百之。”
(2).引申指留下有用之材。 唐 黃滔 《謝試官啟》:“非敢染黿,所希留馬,幹瀆清嚴,下情不任惶惕屏營之至。”
"留馬"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個義項:
一、指代曆史典故 典故源自《三國志·蜀書·先主傳》,記載劉備在荊州遇險時,的盧馬"一躍三丈"助其脫困。後世用"留馬"比喻保留具有潛在價值的資源或人才,如宋代蘇轼在《仇池筆記》中寫道:"善相馬者不按圖索骥,善用人者當留馬識途"。該典故被收錄于《中華典故大辭典》(中華書局,2012年版)。
二、現代引申義
該詞條解釋參考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建設的「中華語文知識庫」(http://www.chineselexicon.org)中收錄的權威辭書數據。
“留馬”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曆史典故和引申義來理解:
基本含義
指留下馬匹以表誠意,源自古代馬匹作為重要交通工具和戰略物資的特殊地位。該用法現多用于比喻真誠邀請或請求,強調對他人的重視。
曆史典故
源自《漢書·李廣利傳》:漢武帝因大宛國(今中亞費爾幹納地區)國王拒絕獻出貳師城的汗血寶馬,派李廣利兩次遠征,最終奪得良馬數千匹。這一事件被稱為“留馬”,特指宛王藏匿寶馬引發戰争的曆史。
引申意義
唐代文人黃滔在《謝試官啟》中将其引申為“留下有用之材”,強調對人才的珍視。例如文中“所希留馬”表達了對選拔賢能的期許。
使用場景
現代多用于文學或正式語境,如表達誠意邀約(“留馬相待”),或借古喻今強調資源、人才的重要性。需注意該詞屬于較冷僻的典故詞彙,日常口語中較少使用。
注:不同文獻對“留馬”的側重點略有差異,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含義。如需更詳細的古籍原文,可參考《漢書》及唐代文人的相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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