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官。《禮記·曲禮上》:“班朝治軍,涖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孔穎達 疏:“涖,臨也;官,謂卿、大夫、士各有職掌。”《漢書·杜欽傳》:“不孝,則事君不忠,涖官不敬,戰陳無勇,朋友不信。” 清 方苞 《兩朝》:“臣伏念自我皇上禦極以來,凡所以敬天勤民涖官修政,以推廣先帝遺意。”
涖官(lì guān)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官員到任、就職,強調親臨職位履行公務的正式性與權威性。以下從詞典釋義、字源及用法角度分層解析:
到職視事
指官員正式抵達任職地點并開始處理政務。《漢語大詞典》明确釋義為“到職;居官”,強調實際到任的行為。例如:
“新刺史涖官,首察吏治。”
(新任刺史到職後,首要考察吏治情況。)
統轄治理
引申為官員在其職位上行使管理職權。清代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釋“涖”為“臨也”,含“居高治下”之義,體現權力行使的主動性。
同“莅”,本義為到達、臨近。《說文解字》注:“涖,臨也。” 古籍中多用于莊重場合,如《詩經·大雅·大明》:“維此二國,其政不獲。維彼四國,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顧,此維與宅。涖之以敬,不易由言。” 此處“涖”表“臨視治理”。
指官職、職務。《說文解字》:“官,吏事君也。” 即服務于君主之職。
二字組合凸顯親臨職位、履行官責的行為内涵。
《禮記·曲禮上》:
“班朝治軍,涖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
(排列朝班、治理軍隊、到職執法,若無禮制則威嚴不立。)
此處“涖官”與“行法”并列,強調官員依法履職的莊重性。
《北史·李靈傳》:
“帝曰:‘……卿欲涖官,朕即除授。’”
(皇帝說:“……你若願就職,朕即刻任命。”)
體現“涖官”與官職授予的直接關聯。
“涖”為“莅”的異體字,古籍中二者通用。現代漢語以“莅”為規範字形(見《通用規範漢字表》),故今多寫作“莅官”,但釋義不變。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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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涖官”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與官吏履職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涖官”是古代對官吏到任并行使職權的統稱,包含到臨、監督、管理等多層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等權威字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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