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處理政事文書。《淮南子·本經訓》:“古者明堂之制……堂大足以周旋理文,靜潔足以享上帝禮鬼神。” 高誘 注:“理文,理政事文書也。”
(2).猶紋理。 元 趙觐 《陳桧》詩:“不識 陳 朝檜,相傳故老言。理文俱左紐,後土自蟠根。”
理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
文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
“理文”為動賓結構短語,需分語境理解:
治理文書/文章
來源:《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2015年。
闡釋義理與文辭
來源:《中國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4年。
在當代漢語中,“理文”極少作為固定詞使用,多見于以下場景:
綜合定義:
“理文”是由“理”(條理、治理)與“文”(文字、文章)構成的複合概念,核心含義為對文字或文章的整理與闡釋,強調通過邏輯梳理呈現文本的義理與形式。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古代側重文獻治理與義理表達,現代多為專名或文言用法。
注:因“理文”非現代漢語常用詞,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結合曆史語例分析得出。
“理文”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處理政事文書
指古代官員處理政務相關的文書工作。這一用法源自《淮南子·本經訓》的記載:“堂大足以周旋理文”,東漢學者高誘注解為“理政事文書也”。說明“理文”在古代政治場景中具有實際行政職能。
紋理、條紋
指物體表面的天然或人工紋路。例如元代趙觐《陳桧》詩中提到“理文俱左紐”,用“理文”形容樹木紋理的形态。此意項也可引申為事物的内在條理或規律。
現代常将“理文”作為人名使用,其寓意結合了兩字的獨立含義:
半新不舊八陣不勞而成骖鸾潮男雌牙裂嘴村生泊長打迸大匠運斤當家做主動品扼捥符醮富說拱手而降鬼蓋懽伯華嶽回生起死火戰急遞鋪謹察進黜驚群動衆九堰居冠軍帽看上柯則枯雪來去無蹤李夫人臨難不恐裡應外合龍盤虎拏龍騰虎踞辂客抹腹木饅頭儜弱盤龍之癖判縣棚帳傾陷阒其融達乳穴三季梢公捎貨赦原十八重地獄適長送似特骨恬然自得弚佗罔殆巫恒伍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