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獻樂曲。《國語·周語上》:“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 韋昭 注:“瞽,樂師;曲,樂曲也。” 晉 成公綏 《琴賦》:“遂創新聲,爰改舊用, 君山 獻曲, 伯牙 奏弄。”
獻曲是漢語中具有禮儀性質的音樂行為術語,指在特定場合向尊長、神明或賓客呈獻樂曲。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對周代禮樂制度的記載,《周禮·春官》載“大祭祀則令奏鐘鼓”,可見其與古代祭祀活動的密切關聯。
從詞源構成看,“獻”字本義指祭祀時奉酒食的儀式,《說文解字》釋為“獻,宗廟犬名羹獻”,後引申為恭敬呈送;“曲”在《康熙字典》中解作“樂音委曲”,特指完整樂章。二字組合形成複合詞,完整保留了古代禮樂文明的核心特征。
現代權威辭書對其釋義各有側重:《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古代祭祀或宴享時演奏樂曲”,強調儀式功能;《現代漢語詞典》則注為“向尊者敬獻樂曲”,側重人際禮儀維度。兩版釋義共同指向三個核心特征:①行為的主體謙卑性 ②樂曲的完整性 ③場合的正式性。
在具體應用場景中,該詞常見于三類文獻:①宗教典籍如《道藏》記載的道教齋醮科儀 ②史書中的外交禮儀,如《新唐書》載突厥可汗獻《胡旋舞》于唐宮 ③文學作品中象征性的藝術表達,如《紅樓夢》第五十四回元宵夜宴的獻曲場景。這些用法均印證其作為中華禮樂文明重要載體的文化定位。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本文釋義依據《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紙質權威辭書,以及《周禮》《新唐書》等傳世文獻内容綜合編纂而成。)
“獻曲”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àn qǔ,其核心含義是進獻樂曲。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該詞:
“獻曲”指通過演奏或創作樂曲的方式,向特定對象(如君主、尊長等)表達敬意或呈現藝術成果。這一行為常見于古代禮儀或文化活動中。
“獻曲”一詞承載了古代禮樂文化與藝術交流的雙重内涵,既體現音樂的社會功能,也反映文人階層的雅趣傳統。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案例,可參考《國語》《琴賦》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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