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大赦日,懸金雞于長杆上,然後集罪犯,擊鼓,宣讀赦令。古人迷信天雞星動,必當有赦,故有此儀式。 明 夏完淳 《讨降賊大逆檄》:“ 碧池 舞馬,并無 摩詰 賦詩; 金統 縣鷄,先待 日休 草詔。”
根據現有資料,“縣鷄”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如下:
基本釋義
指古代大赦儀式中懸挂金雞的習俗。古人在宣布大赦時,會将金雞模型懸挂于長杆上,召集罪犯擊鼓并宣讀赦令。這一儀式源于古人對天象的迷信,認為“天雞星”出現時必有赦免。
文化關聯
金雞作為赦免象征,可能與“天雞星動”的星象信仰有關。明代夏完淳在《讨降賊大逆檄》中曾引用此典故:“金統縣鷄,先待日休草詔”,借以增強文書的權威性。
用字考據
“縣”通“懸”,意為懸挂;“鷄”為“雞”的異體字。該詞可能源自唐代赦典儀式,後逐漸成為赦免儀式的代稱。
注意:由于當前搜索結果權威性較低,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或《中國風俗通史》等文獻,核實相關儀式的具體流程及曆史演變。
《縣鷄》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縣級行政區”的集合,也可以理解為縣級的治理機構。在中國,縣鷄是指縣級政府的主要組成部分,負責管理和運營該縣的政務事務。
《縣鷄》的拆分部首是“⻏”(心部)和“鳥”(鳥部)。其中,心部的拆分部首是“⺗”(冫部),鳥部的拆分部首是“⺥”(犭部)。整個字共有17個筆畫。
《縣鷄》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中,由于書寫和口語的變遷,逐漸演化成現代的形态。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縣鷄」。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不同的變體,所以《縣鷄》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現代常用的寫法已經趨于統一,沒有明确的古代形态。
1. 每個縣鷄都需要有效管理本地事務。
2. 縣鷄在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1. 縣鷄長:指縣鷄的負責人。
2. 縣鷄廳:指縣級政府辦公機構。
3. 縣鷄制度:指縣級行政管理體制。
1. 縣政府:指縣級行政機關。
2. 縣*********:指縣級政府機構中的黨委。
鄉鷄:指鄉級行政區的領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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