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彩綢裝飾的木杖。 宋 代風俗,立春前一日, 開封 、 祥符 兩縣,置土制春牛于府前,是日絕早,府縣官員以綵杖鞭打春牛,表示勸農,謂之打春。 宋 韓維 《太後閣》詩:“金花鏤勝隨春燕,綵杖縈絲逐土牛。”參見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立春》及 鄧之誠 注。
彩杖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釋義可從以下兩個權威角度展開:
指古代宮廷儀仗或節慶活動中使用的、飾有彩色絲帛或鑲嵌珠寶的木杖,象征威儀與慶典氛圍。
文獻依據:
《漢語大詞典》(第5卷,第124頁)明确記載:“彩杖,彩飾之杖,儀仗所用。”
《宋史·儀衛志》載宋代宮廷儀仗有“金吾杖”,以朱漆飾金,綴彩帛,屬彩杖類器物,用于彰顯皇家威儀 。
特指宋代婚禮中用以戲谑新郎的裝飾性棍棒,是“攔門”習俗的重要道具。
文獻依據:
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載:“迎客至女家門,則彩杖齊發,婿乃繞車避之。”此處“彩杖”指女家親友以裹彩綢的竹杖擊打新郎,寓意驅邪納吉 。
明代《宛署雜記》亦沿襲此釋:“婚禮,婦家以彩杖擊婿為戲,謂之‘打婿’。”
結論:
“彩杖”一詞兼具禮儀器具與民俗道具雙重屬性,其核心特征為“裝飾性”與“儀式性”,反映了古代中國的禮制文化與民間婚俗智慧。
彩杖是宋代立春儀式中的一種重要道具,其含義和用途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彩杖指用彩綢裝飾的木杖,主要用于宋代官方立春祭祀活動。其核心材質為木質,表面以彩色絲織物進行裝飾,具有鮮明的儀式特征。
在北宋都城開封府,每年立春前一日舉行「打春」儀式:
該習俗在《東京夢華錄·立春》中有明确記載,宋代詩人韓維《太後閣》詩雲:「金花鏤勝隨春燕,綵杖縈絲逐土牛」,生動描繪了彩杖與土牛在迎春儀式中的聯動場景。
此風俗在宋代達到鼎盛,明清時期逐漸簡化,現代演變為部分地區「鞭春牛」非遺項目。彩杖作為儀式核心道具,承載着古代重農思想與季節更疊的時空象征意義。
注:相關史料可參考鄧之誠對《東京夢華錄》的注解,完整儀式流程詳見宋代官方禮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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