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狀。舊時委任官吏的文書。
“任命狀”是一個漢語詞語,指授予某人特定職務或責任的正式書面文件。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國家或組織正式授予個人職務的官方文書,明确記載被任命者的職位、權力及責任範圍。該詞源于古代官制制度,官員上任時需持有此類文件作為憑證。
古代背景
舊時用于委任官吏,需由上級機構籤署并加蓋印章,例如民國時期的特任官、簡任官任命狀需總統及五院院長署名。
現代意義
現指國家或組織任用公職人員的正式憑證,如政府官員、軍事職務的任命(如拿破侖的炮兵少尉任命狀)。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曆史時期的具體格式,可參考、2、6等來源。
《任命狀》是指由上級機關或權力機構發給下級人員的一種官方函件,用以明确指派下級人員擔任特定職務或承擔特定工作職責的文件。
《任命狀》這個詞由“亻”、“⺼”、“章”三個部首組成,共計13個筆畫。
《任命狀》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是我國官制的一種具體體現。它代表了上級對下級的信任和委派,以明确他們的責任和權力範圍,有利于保持社會的秩序和正常運行。
《任命狀》的繁體字為「任命狀」。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相較于現代的寫法,《任命狀》在古時候可能寫作「任命章」。
1. 他通過嚴格的考試獲得了一份 《任命狀》,成為這家公司的高級經理。
2. 領導向他頒發了一份 《任命狀》,任命他負責該項目的實施工作。
1. 任命:指派某人擔任特定職務。
2. 狀:函件、文件。
1. 委任狀:指授權某人擔任特定職務的正式文件。
2. 委托書:具體委派某人代表他人或機構處理特定事務的書面證明。
1. 解職通知:指派某人離職或解除職務的正式通知文件。
2. 辭呈:主動請求離職或辭去職務的書面申請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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